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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规划海岛保护 引导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0 07:3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4月19日,我国首部《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经过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海洋局正式公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海岛出台规划,对我国海岛经济发展、探索海岛发展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据《规划》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300多个,海岛陆域总面积近8万平方千米,海岛岸线总长14000多千米。其中距离大陆岸线10公里之内的海岛数量占总数的70%。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司长吕彩霞介绍说,尽管我国海岛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已经建立涉及海岛的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共57个,含805个海岛,其中海洋自然保护区48个,含524个海岛;海洋特别保护区9个,含281个海岛。针对生态破坏严重的海岛,也已开展了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封岛育林”、“封岛护养”工程已取得一定成效。最近两年针对海岛生态修复,国家给予支持,投入了5.2亿元。

  此次《规划》的期限为2011—2020年,展望到2030年。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海岛生态保护显著加强、海岛开发秩序逐步规范、海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力度增强”的规划目标。

  吕彩霞说,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岛众多。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开发活动自主性、随意性大,开发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到海岛生态保护及资源可持续利用。

  这主要表现为四大难题:

  ——海岛生态破坏严重。炸岛炸礁、填海连岛、采石挖砂、乱围乱垦等活动大规模改变海岛地形、地貌,甚至造成部分海岛灭失;在海岛上倾倒垃圾和有害废物,采挖珊瑚礁,砍伐红树林,滥捕、滥采海岛珍稀生物资源等活动,致使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环境恶化。

  ——海岛开发秩序混乱。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一些单位和个人随意占有、使用、买卖和出让无居民海岛,造成国有资源性资产流失;在一些地方,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登岛受到阻挠,影响国家正常的科学调查、研究、监测和执法管理活动。

  ——海岛保护力度不足。一些海岛具有很高的权益、国防、资源和生态价值,但由于缺乏有力的保护与管理,有些海岛已经遭受破坏,存在严重的国家安全隐患。

  ——海岛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海岛经济基础薄弱,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防灾减灾能力缺乏,居民生活与生产条件艰苦,边远海岛的困难尤其突出。

  在规划期内,我国将组织实施10项重点工程。分别为: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评估、海岛典型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保护、领海基点海岛保护、海岛生态修复、海岛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海岛可再生能源建设、边远海岛开发利用、海岛防灾减灾、海岛名称标志设置和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同时,在10年规划期内,还将新建10个自然保护区、30个海洋特别保护区,对10%的海岛实施严格保护,选择10—20个典型生态受损的海岛进行生态修复试点。

  《规划》要求应当优先保护、适度利用。同时加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发证管理,对不符合海岛保护规划的已用海岛项目要提出停工、拆除、迁址或关闭的时间要求,新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海岛保护规划,严格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

  (责任编辑:袁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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