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审判中国渔民 中方表示不接受韩单方判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0 07:4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本报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邢雪)针对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审判中国渔民一事,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注意到韩方有关判决。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事件发生以后,中方一直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敦促韩方理性、公正、妥善处理此案。中方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为本案中当事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协助,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本报首尔4月19日电 (记者莽九晨)韩国仁川地方法院19日一审判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30年监禁,并处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此外,法院还判处与此案相关的中国渔船“辽葫渔”号船长刘某和“鲁文渔”号、“辽葫渔”号的8名船员18个月至5年监禁,并处以相应罚款。
仁川地方法院在当天的判决书中说,程大伟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多次进入韩国经济水域捕鱼。去年12月12日,程大伟在非法捕鱼时遭遇韩国海警执法人员,并指示船员妨碍韩国海警登船执法。在海警登船后,程大伟刺伤韩国海警李洛勋,并在海警突然发射照明弹后,“惊慌之下条件反射性地挥刀,刺中韩国海警李清浩并导致其不治身亡”,因此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判决书还说,鉴于程大伟并非故意杀人且认罪态度诚恳,因此判处其30年监禁和相应罚款。
程大伟等人当庭并未表示是否会上诉,辩护律师将于下周探视程大伟等人。
(责任编辑:袁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