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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监局20条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3 09:24 来源: 商务部网站

  省质监局日前下发《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别从提升质监服务水平、促进企业质量提升、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出台了9类20条措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全省质监系统人员在质量管理、标准化、认证等方面,向80%以上省级工业园区的小微企业提供主动上门服务。

  根据意见,将鼓励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其按标准组织生产;对不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轻微质量问题,重点落实整改帮扶;对一般性不合格质量问题,实行“首过不罚”;对被立案处罚的,主动帮助分析原因,促其整改。

  对参加福建省政府标准贡献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评选的企业,不收取相关费用;免收特种设备设 计、制造、安装等相关证书工本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实行免费。到年底前,对涉及工业企业的电能表、水表、煤气表等计量器具检定费按现行标准的70%征收。同时,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福建省政府标准贡献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参与起草各类标准的,承担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的,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资助。

  将调味品、茶叶等20大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工作委托给企业所在地的市质监局负责;将县(市)级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审批权,逐步移交到市质监局。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和重要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当场受理,缩短许可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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