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车企要有勇气负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0:06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张志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时常传出一些知名跨国汽车企业出现问题产品,但除了媒体的一些报道外,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实质性办法。
是谁在漠视跨国车企的那些问题产品?是谁在包庇跨国车企那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当然,作为一件复杂的汽车产品,成千上万个零部件,并处于经常运动之中,其出现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问题并不一定就是厂商的质量问题,或者是说,有些问题根本不属于厂商负责的问题。
即便如此,面对媒体的报道,跨国公司难道不应该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澄清事实吗?但许多公司都采取了沉默对应,也有公司顾左右而言他。
当然,这些公司或许会说,我们直接通过经销商解决了消费者的问题。但是,如果这种问题不止一次出现,而且频繁出现,那么是否就应该采取措施来公开应对呢?
比如,最近一家跨国公司被报道,经常出现产品自燃问题,如果是一起自燃,或许是消费者的问题,如果是多起自燃,应该属于产品问题。由于自燃事件对于消费者的危害极大,跨国公司应该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即使不是自己产品的问题,公开澄清更有助于还自己一个清白。
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些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市场遭遇问题以后,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不完全是跨国公司外方人员之功,其中隐现出公关公司的作用、跨国公司中方人员的作用、跨国公司中方合作公司的作用。
一些跨国公司一方面在中国高调推行社会公益活动,彰显自己的社会责任心,一方面却在面对自己产品质量问题时处处小心、躲闪,甚至掩盖。这样的社会公益与社会责任说明了什么?难道不是在沽名钓誉吗?
一家企业最主要的责任是什么?不是社会公益活动,而是让自己的消费者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利益。如果因为你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那么做多少社会公益活动的价值又在哪里呢?
公司遭遇问题,最先启动的是公关,有一个名词就是危机公关。企业出现问题紧急进行公关是必要的,但是公关的真正含义不是要掩盖真相,而是要还事实真相给社会与民众,同时作出有担当的承诺,该赔偿的赔偿,该召回的召回,该维修的维修。
美国《纽约时报》4月初的一篇报道称,尽管中国法律法规禁止有偿新闻,这种行为却广泛存在,公关机构和广告公司有时却令人惊讶地坦白自己作为购买宣传报道的中间人角色,在中国这被称为“软新闻”或“有偿新闻”。
这种现象也许存在于汽车行业内。一些媒体的软性宣传客观上帮助一些出了问题的跨国公司迅速脱离危险的关注时刻。甚至,对于某些问题的沉默本身就对跨国公司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帮助。因为汽车新闻层出不穷,过不了几天,这些问题就会被大量的其他资讯所淹没。
对于问题的认知与解决,社会一直有一个误区:认为承认质量问题的存在本身就是等同于犯罪。其实这完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承认问题才是最负责任的表现。
中国已经拥有了越来越庞大的汽车使用者群体,汽车质量问题造成的危害也已经不能同日而语。我们不能再漠视质量问题的存在,我们必须有勇气承担责任,同时对于那些逃避问题甚至掩盖问题的相关人员以及机构作出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