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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肇事女车主锒铛入狱(案件判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2: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付碧莲

  驾驶红色宝马车的成某,深夜“飙车”撞死人后逃逸,12个小时后方向警方自首,成某为此锒铛入狱,被判赔55万余元的赔偿金。然而,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却是几经波折,最终在法院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下,连本带息悉数交到了死者家属的手里。

  【事件经过】

  2009年9月13日23时15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沪G16281的红色宝马车由南向北疾驰至杨莲路口时,迎头撞上了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助动车。骑车男子立即被车头带起,重重撞击在宝马车右侧的挡风玻璃上,随后又被轮胎碾过。然而,宝马车并未因此停下,反而发疯一般继续在逆车道上狂飙,继而撞上一辆帕萨特轿车及一辆出租车后仓促逃离。

  不久后,120急救车及民警火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被撞的骑助动车的老人虽被实施紧急救治,但是因伤势特别严重,抢救无效死亡。翌日中午,案发12个小时后,车主成某在家属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判决】

  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控诉,被告人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到了被害人家属方要求民事赔偿的部分,成某的丈夫一直没有露面,而是成某的公公老徐一直在忙活。

  被害人老林家属一开始提出了100万元的赔偿方案,老徐并不认同。经过法官的再三调解,双方初步达成了75万元的民事赔偿方案,不过老徐的条件是死者家属对被告予以谅解,但却遭到老林家属的一口回绝。几天后,浦东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听到缓刑愿望落空,老徐表示不接受任何调解方案。随后,浦东法院又作出了民事赔偿的判决,被告成某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55万余元。儿媳缓刑愿望的落空以及儿子的不露面让一直忙活的老徐非常失望,判决之后,老徐也就“撒手”不管了。“讨债”无门之下,老林家属只得向浦东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

  老林家属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了对成某的财产调查程序,经调查,成某与丈夫小徐共同享有三套房产和一辆肇事车辆。为防止转移财产,执行法官快速行动,将三套房产和肇事宝马车一一查封,同时,执行法官还找到了小徐。此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老徐,让他劝说小徐主动履行。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小徐终于同意自愿拿出与其妻子共有的一套房产交由法院拍卖,拍卖所得的全部价款用于支付赔偿款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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