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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正式建立:被收编还是被认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01:1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熊丙奇

  南方科技大学历时4年多,终于获准正式建立。教育部4月24日在其网站上挂出《关于同意建立南方科技大学的通知》,同意建立南方科技大学。南科大由此获得“招生证”。

  对于南科大的“去筹”而正式建立,舆论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认为,南科大由此被“收编”成为了一所体制内的公办学校,因为按照教育部的批文,“南方科技大学应遵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精神,依法办学,遵循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学校新专业的增设和专业结构的调整,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从文本上解读,南科大拥有的办学自主空间似乎并不比现有的其他公办学校大。

  而另一种看法认为,这说明南科大的改革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

  当然,大家期待的是,教育部以“去筹”同意建立的方式,来肯定南科大的改革。而这需要看教育部、广东省以及深圳市政府,接下来采取何种态度对待南科大的具体办学。

  举例来说,教育部批准南科大建立,允许其招生,既可以是完全自主招生,也可以是纳入计划内统一招生,是否支持改革,就要看具体允许其采取何种招生模式了。如果南科大今年的招生纳入计划内进行集中录取,那么,南科大确实被收编了;而如果南科大采取完全自主招生模式,或由学校自行举行测试、自主录取(类似去年的方式),或结合统一高考进行自主招生,那么就都表明,南科大的改革希望还在。

  另外,舆论以“南方科技大学应遵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精神,依法办学,遵循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来推论南科大难以改革,也为时尚早。依照当前的教育法律法规,南科大确实难以推进教改,但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本就要启动修订,南科大的改革能否获得法律的保障,就要看我国是否按教改《纲要》精神加快启动修订教育法律法规了。

  公众还关心去筹之后的南科大,能否推进“去官化、去行政化”改革,这则取决于《南方科技大学章程》能否顺利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去年,深圳市已发布《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舆论称其为“南科大基本法”,这其实离基本法还有很远的距离,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是,没有提交人大讨论、审议,不过是行政规章。因此,在执行暂行管理办法时,就难免受到行政的干扰,诸如理事会的组成人员由政府部门委派,而非通过选举产生(理事会的部分成员,比如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会贤达,是应该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部门出面公选副校长,而不是由校长提名,提交理事会任命等,就是因缺乏大学章程所致。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高等教育法》,注册成为一所高等学校,是需要提交大学章程的,教育部批准南科大设立,显然把目前的暂行管理办法作为了章程。如果南科大在未来较长时间中不出台真正的章程,其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的步伐就将难以加快。从这一角度看,去筹正式建设的南科大,依旧任重道远。

  (作者系上海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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