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0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6 09:53 来源: 商务部网站【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12-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月21日,海关总署在互联网站上(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和040291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标准的情况。至今年2月29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16748?7吨,超过今年115473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今年3月1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