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获益64倍 上市前夜重庆燃气造富13自然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06:5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姚伟
在上市前夜,重庆燃气有过几桩并不显眼的收购,其中收购重庆丰都燃气公司时直接惠及13名自然人。
招股书显示,重庆燃气在上市前曾进行了一系列的资产整合,其中在2010年8月时,重庆燃气斥资5188万元收购重庆丰都燃气公司40%股权,而在上述40%股权中,有33.7%的股权归李宏等13名自然人所有,6.3%的股权归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所有。
内部文件显示,李宏等13名自然人在上述收购当中赚得盆满钵溢。
1998年,丰都县天然气公司改制为重庆丰都燃气公司,注册资本为331.44万元,其中丰都县当地国资的比例为60%,李宏等13名职工实际出资78.88万元获得了40%的股份(注:其中有6.3%的股权只有收益权无所有权,这6.3%股权的所有权后来被明确到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名下)。
待日历翻到2006年11月28日时,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将上述60%国有股权转让给了重庆燃气,转让价格为4700万元。
紧接着在2006年12月12日,重庆燃气出台正式文件,委托李宏、李航、肖生到重庆丰都燃气公司任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值得一提的是,李宏本人此时持有重庆丰都燃气公司6.15%的股权(注:其中有1.284%的股权李宏只有收益权无所有权)。
随后,重庆丰都燃气公司发展迅猛,净资产到2009年8月31日时已增长至1.26亿元,由此,重庆燃气第二次出手收购成本相应提高。
2010年8月,重庆燃气正式启动对重庆丰都燃气公司40%股权的收购,在向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李宏等13 名自然人分别支付817.18万元、4371.26万元后,重庆丰都燃气公司正式成为重庆燃气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李宏等人对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名下的6.3%股权享有收益权,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获得的817.18万元转让款当中有794.38万元直接支付给了李宏等人。
因此对于李宏等13名自然人而言,重庆燃气的收购让其获利颇丰。
以李宏为例,其1998年出资12.1361万元入股重庆丰都燃气公司,12年后,他出让股权累计获得793.0768万元的现金,投资收益达到了惊人的6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