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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询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9 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个人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询价

■董晨(1 /1张)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昨起施行———

  证监会昨天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见》从五个方面对新股发行进行了完善。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此次改革赋予了其参与询价的机会。《意见》扩大了询价对象范围,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到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证券交易所组织开展中小投资者新股模拟询价活动,引导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

  ■发行改革

  微博(http://weibo.com)观点也被关注

  据介绍,证监会3月31日起就《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18日24时,共收到正式反馈意见1650件,其中个人投资者的意见1592份。此外,证监会对报纸、杂志刊载的文章和100余名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通过博客、微博等媒介发表的观点也进行了收集和研究。

  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证监会对《指导意见》作了相应的修改完善,一、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要求;二、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进一步要求;三、明确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窗口;四、进一步明确在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采取其它方法定价的比照执行)的情形下,发行人需要补充披露信息的内容及程序;五、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从严监管。

  ■定价改革

  未引入“美国式招标”

  所谓“美国式招标”,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是以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购买股票。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美国式招标”在境外市场主要用于国债拍卖,在股票发售中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本次改革未推出这一定价方式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司法》第127条的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现阶段采用“美国式招标”可能存在法律障碍,还需要进一步进行论证。

  ■评估改革

  风评机构不会增加寻租空间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证券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这是与成熟市场迥异的标志性特征。中小投资者缺乏研究支持,风险判断能力较弱,投资行为 容易跟风、盲从。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风险评析报告重点对拟上市公司的风险进行评析,不对投资价值进行判断,不荐股。

  ■信披改革

  “25%规则”不是价格天花板

  该负责人指出,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更加市场化,“25%规则”是触发进一步披露信息的机制,发行人因此要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增强风险揭示,给市场参与各方一定时间去冷静和思考。

  二级市场行业平均市盈率是一个参考性指标,在适用“25%规则”时会有灵活性,既要考虑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的定价和估值方法,也不会把“25%规则”绝对化。执行这一规则,我们还会有操作细则。

  财经连线

  解决发行价过高是核心问题

  宏源证券研究所所长董晨表示,此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核心,还是解决发行价过高的问题,这已经成了A股市场的顽症。前段时间,尽管有新股破发,但新股还是在高价发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参考国际惯例,也要结合A股市场的特点。发行价趋向合理了,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利益才能达到一个平衡,从长远看,才能解决更多企业的上市问题。在这一方面,我们看到这次《指导意见》中均给予了充分的体现,比如“25%规则”、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询价等等。

  背景资料

  ■2009年6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形成市场化价格机制,缓解巨额资金申购;股份配售向个人投资者适当倾斜。

  ■2010年8月推出的《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大网下配售机构的中签风险和责任,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增强信息透明。

  ■2012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增加了一些新的举措,比如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引入“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规定,引入存量发行,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并取消三个月锁定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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