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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30 03:01 来源: 经济日报

  ——大连市高新区软件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纪实

  在4月10日召开的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软件行业首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上,职工和企业双方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讨论刚刚进行到第三条就陷入僵持。此后,在第四条合同是否涵盖劳务派遣职工问题上、第五条行业最低工资标准问题上,双方观点也都相去甚远,以至不得不暂时休会……

  最终,经过5个小时激烈而务实的谈判,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各自做出适当让步,终于就合同草案的29项条款达成共识。

  第二天,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软件行业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大连高新区软件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当职工和企业双方代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时,全场掌声雷动——这是我国第一份软件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而这份合同,将覆盖大连高新区软件企业500多家,惠及白领职工10余万人。

  “重要的是搭建平台,建立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民主共决的利益协调机制,让职工在工资增长、休息休假、加班工资支付等方面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大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凤荣说。虽然头一天的谈判激烈而紧张,但陈凤荣的心里是欣慰的,“毕竟,我们迈出了第一步。”

  这一步走得艰辛,却让人越来越充满信心。

  大连高新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一。区内软件和服务外包行业企业700余家,占大连市软件行业企业的80%。区域内软件行业特点明显,从业职工人数近10万人,且职工以“高学历、高技能、高收入”的“三高”群体占绝大多数。本着“关爱每一个群体、关怀每一名职工、关切每一项权益、关心每一种需求”的理念,高新区总工会提出积极推进软件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在工资协商推进之初,职工的疑问、企业的推诿一起摆在了工会面前。

  “协商就能增加工资吗?”“涨工资倒没啥不可以,就是干嘛非签合同?”——职工知道工资集体协商关乎切身利益,却不了解协商的真正意义;企业知道集体合同可以避免恶性竞争有益企业发展,却担心签合同就会戴上“紧箍咒”。

  经过琐碎、漫长而艰难的解释、说服工作,2011年9月9日,大连市高新区启动软件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第一次协调会议,高新区总工会代表高新区软件行业企业职工向大连市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组织)正式发出工资协商要约。

  9月15日,第二次协调会议上,根据行业协会制定的IT行业技术标准,共同筛选出8个行业通用技术工种,作为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协商内容。

  9月22日,工会召集30余家企业的代表召开恳谈会,根据与会者意见和建议,对之前确定的8个工种进行调整,最终确定为10个技术岗位工种。

  与此同时,针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调查问卷也在经过一个多月10余次修改补充之后最终确定,并迅速在300余家软件企业展开了调查。

  “根据企业提交的涉及10个主要工种近万名职工的工资数据以及来自1000多份调查问卷的职工收入数据,我们制定出了软件行业技术通用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讨论稿),起草完成了《大连高新区软件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协商议题征求意见稿。”软件园工会联合会主席徐世辉说。

  大连高新区软件行业工资成功集体协商意义重大,因为它打破了以往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多数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低端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局面,为走出“高科技企业和高收入职工群体不需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误区提供了实践经验,对在我国高技术产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起到了示范作用。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我国实行“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集体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分配原则。但是,“工资集体协商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涨工资,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大连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罗军胜说:“工资集体协商应该成为企业内部主要的利益协调机制。”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谈工资仅仅是第一步。”陈凤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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