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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张捷:"信息泄露"也是罪 远比偷抢厉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2 16: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5月2日讯(记者 王沥慷) 今天《我财经》节目关注了曾轰动一时的“泄露经济数据系列案”。《法制晚报》报道说,日前这一系列案的第4起案件已经宣判,北京西城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国信证券公司宏观经济分析师林松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张捷说:“我们很多人对于‘犯罪’的观念还是停留在‘偷’、‘抢’这些东西,而其他的东西,比如说信息的泄漏,不把它当做犯罪看。”

  张捷继续说到:“中国现在进入了法治社会、市场社会。在以前的计划经济,以及更早的封建的传统社会中间,是没有经济数据泄漏这种东西的。现在有了这些经济行为以后,经济数据泄漏所带来的危害,远远比‘偷抢’厉害。可以这么讲一下,偷东西,抢东西,侵占他人财产,20万以上就是数额特别巨大,是可以判无期的。而现在泄露数据判得非常轻。在中国类似的这种犯罪,刑罚还应当定的更重一些。”

  张捷同时建议,要警惕“枉法横行”,当大家都不觉得是一个违法犯罪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干,好像是法不责众了,但这个社会就烂掉了。社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都没有了。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最后,来看榜单第五位的新闻。

  我们来关注曾轰动一时的“泄露经济数据系列案”的相关消息。《法制晚报》报道说,日前这一系列案的第4起案件已经宣判,北京西城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国信证券公司宏观经济分析师林松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报道指出,在已经判决的4起案件中,有3起是串案,其中2名被告人是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的博士,泄密对象包括他们的14名南开校友,这些人都是经济学科背景出身,绝大多数任职于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曾经指出,这些经济数据泄密案,背后都有利益驱动。而一位检察官也透露,一份翔实的经济数据卖个四五十万,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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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财经]2012年4月23日—27日版

  [我财经]2012年4月16日—20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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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财经]2011年版

  (责任编辑: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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