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国家银行规定越盾短期贷款利率不得高于15%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7 10:41 来源: 商务部网站据《越南经济时报》5月5日报道,越国家银行5月4日下发通知规定:各信用机构及外国银行分行的越盾短期贷款年利率不得超过15%,以满足一些经济领域和行业的资金需求。自2012年5月8日起,越盾短期贷款利率为1个月期限以上越盾存款最高年利率(12%)再加上3个百分点,即最高不得超过15%。利率为15%的贷款应服务于农业与农村、出口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辅助工业等一些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