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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乌中资企业员工办理劳动许可及签证居留办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7 15:4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一、 相关流程

  (一) 企业向乌劳动部门申请关于同意聘用外国劳务的批准;

  (二) 为员工办理个人劳动许可;

  (三) 根据个人劳动许可办理工作签证;

  (四) 根据签证有效期办理落地居留。

  二、 劳动许可和签证居留种类

  (一) 生产型企业员工可办理一年有效劳动许可,签证种类为一年多次或半年(可再延期半年)多次往返工作签证。

  (二) 贸易类等非生产型企业员工办理劳动许可的有效期一般为半年,签证种类为半年多次往返、或三个月两次往返再延期3个月(有时仅可延期1—2个月)。

  (三) 无法获得劳动许可的员工,一般申请三个月商务签证,乌方批准的签证种类为一个月或三个月有效,之后视情办理延期。

  (四) 代表处人员无须办理劳动许可,可根据需要办理一年多次往返、半年多次往返或三个月两次往返等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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