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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林耘:"12条禁令"难在如何具体细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16: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讯(记者 孔令雪)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条禁令,有望堵住国企职务消费“黑洞”。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的一大亮点是采用非常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林耘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规范国企领导的职务消费行为,还是要用禁止性的做法更为有效,但难在如何具体细分,明确覆盖范围上。

  林耘表示,“很多企业,面上有一个决策的机制,似乎是比较合理,也似乎可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但实际情况却不同,往往还是容易一人说了算,或一人这么做其他人也跟着做的现象。以往靠的是年底总结,自己对号入座,列出一条条工作和管理情况,有没有腐败。这些不够严厉,依靠自觉的话,打擦边球的现象是非常多的,过分一点的、明目张胆的也都是有的。如果设定一些禁区,划定一些雷区,在监管效果上,杜绝这种现象的效果会好一点。但是难的地方是,要划成什么样,就是一个具体细分和覆盖的范围的问题。”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继续来看财经今榜第四位的新闻。

  此前,国企人员出现腐败案件,一直都备受百姓的诟病,但今后,相关的行为可能会有所减少。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了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条禁令,有望堵住国企职务消费“黑洞”。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的一大亮点是采用非常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对此,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让《办法》具有可操作性。而“禁止性项目”主要涉及超标准、豪华、高档消费;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装修、保健、商业保险、培训费等费用;利用职务之便转移职务消费支出;虚列费用,套取现金等行为。

  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刘澄指出,“12条禁令”在一定程度上对国企领导的职务消费监管进行了细化,具有积极意义。

  【点评】林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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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财经]2012年1月—4月版

  [我财经]2011年版

  (责任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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