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2 06:57 来源: 经济日报5月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张灯结彩,布依族、苗族群众满脸喜悦。
“感谢党和政府,让我终于有了一个家,生活有了奔头。”现居住在黔西南州贞丰县安康小区的低保户吴金兰高兴地对记者说。靠低保生活的吴金兰多年来带着一个儿子和两个孙子住在永丰小区一座荒废的寺庙里,居住环境十分恶劣。不久前,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同志上门了解情况后,帮助她争取到一套廉租住房,在亲戚朋友的资助下,一家人搬进了新家。“这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虽然不大,可是特别温馨,是我真正的家。就算生活再艰难,我们心里也有底。”饱经沧桑的吴金兰语气中透露着幸福。
为解决更多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7年12月28日,黔西南州在经济工作会议上决定,建设首批廉租住房4.3万平方米,解决86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2008年,黔西南州出台《全面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并拟定实施目标:对符合规定住房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主要解决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后来又扩展为解决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至12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十一五”期末,该州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据统计,自2007年底到2011年,黔西南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1.41万户,拟建面积35.6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03亿元,建成竣工廉租住房4781套,出售2050套,出租192套。
“十二五”时期,黔西南州将规划实施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加大租赁住房补贴力度,稳步扩大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力争“十二五”期末全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新开工廉租住房48.18万平方米9632套,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提升到15平方米。
2010年1月3日,兴仁县下山镇下马路村民组危房改造户丁朝义一家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家。他一家4口过去居住在又矮又黑的危房里。2009年秋,下山居委会将丁朝义一家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补助危改资金18500元,在亲朋好友帮助下,修建了一栋近100平方米水泥平房。夫妇俩逢人便说:“如果没有党的好政策,我家不可能住上这样好的平房。”
近年来,黔西南州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引导、自建为主、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经济实用”原则,把政府和部门支持与发挥危房户的主体作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目前,全州共投入资金2.13亿元,惠及农村群众25万人,农村“两危”(最危险、最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据统计,黔西南州66.83万农户中,有危房户20.4797万户,占全州农村总户数的30.65%。自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州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9000多户,占全州危房户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