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就医头(法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5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新闻背景】
卫生部近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各界关注。普遍认为,这一举措,对防止暴力事件或许有用,但对改善医患关系可能并无太大作用,消除暴力事件,还是要靠深入推进医改。
除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指摘,向医院派警之事会让公众产生更多的联想,而这一切都须追溯医闹的起因。
医闹中的“闹”字,不是“红杏枝头春意闹”,而是 “一哭二闹三上吊”,是闹事,是无理取闹。这样一个预设了结论的词汇,立场明显偏颇于医院一方。毕竟医院的声音还是大一些,只是相对患者而言,这样的声音太大了,以至有些大而无当。
当然,患者作为“闹”的执行者,却也有恶语相向之时。记得周树人的父亲经中医之手越治越重乃至身亡,他愤愤地说“中医不过是有意无意的骗子”;他本人遭遇胃病久治不愈,又联想到梁启超被西医割错腰子,便责怪“西方的医学在中国还未萌芽,便已近于腐败”。即使冷静如周树人,在身为患者或患者家属时,也不能完全客观公允,何况他人。
医与患之间,隔着一条专业的鸿沟。这个鸿沟,经时间推移、医学发展而越发深阔。可双方并不能老死不相往来,总需取信有道。从前依靠权威和宣传,有的靠官方或准官方的威望挺着,有的则自己在门前挂个对联“悬壶济世医苍生,妙手回春解疾病”,此等招术用得太滥,已经不灵光。因此这些年,也有了颇具现代感的发明,第一是程序参与,第二是中立第三方的介入。
笔者疑心这是偷师了英国的那条“自然公正原则”,该原则说,“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一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所谓的程序参与,一般是及时告知病情、做好笔录以及最重要的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所谓中立第三方的介入,常常是指在产生纠纷时,请调查机构介入,请专家评估。
这是我们能想到的,最符合公正精神的方法,然而,一些患者及其家属仍然不“买账”,这便为医闹撒下种子。医者认为,患者家属之所以是无“理”取闹,在于他们背离了公正的规则,不按规则出牌,没有契约精神。这样的对手大概是没有办法平等相处的。而患者一方却暗想,医生们“自己”弄了个东西,就能让我乖乖就范么?
其实双方还是有共同点——彼此妖魔化导致的误会倒在其次——都已经深深地意识到:彼此是不能真正做到平等相处的。医者挟专业优势,绝不肯俯身屈就,你要么接受,要么走开——这是自然的了。而患者被一连串眼花缭乱的程序弄得不胜其烦,全然不得要领,根本不知道医生倒底做得对还是不对。专业以自己理性的优势试图扮演上帝角色,它要信徒俯首听命,同时着力铲除异教徒。
自然公平的前提是双方处于或谋求某种程度的平等,既然医患无法平等,那么希望通过程序公正来填充专业鸿沟的做法,无异于痴人说梦。它要么忽视了专业的强势,要么无视了患者的羸弱,如此这般,只会让不满越积越多、越治越乱,演化到最后,便是医者不再沟通,患者则寻找“反制”措施,乃至利用抬棺架尸的民间力量,谋求平等的对话,这便有了“医闹”。
让彼此不平等的主体披上平等的面纱,这是现代式怪癖,其实是一种偷奸耍滑,以为依靠某些简单的假设,就能编造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进而实现某种程度上的自我治理。人类社会的结构虽有重大改变,但不平等的现象却依然普遍存在,只不过表现不同。从前是身份、资产的不平等,现在除了这些,还有知识带来的不平等,它更加神秘,更加绝对。它深深地造就了专业与庸众之间的对立。
因此,医闹可谓平等迷思下的现代病。评判医术的只能是专业标准,而这恰恰是患者所不能接受的。结果,迎接医者和患者的,注定是无法走出的死局,它让双方都无处说理,无比憋屈。也许只有撕破平等的假面,摆脱专业自治的幻想,让专业和庸众都接受法律的评价,才有出路。而如卫生部的这则通知一样,直面现实的丑恶,那怕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也是一个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