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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质量报告:50%以上水质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6 00:4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浊水比例超过了清水?

  根据国土部发布的《2011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在4727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上,取样测试分析结果表明,水质呈优良级的占全部监测点的11.0%;水质呈良好级的占29.3%;水质呈较好级的占4.7%;水质呈较差级的占40.3%;水质呈极差级的占14.7%。

  国土部称,总体来讲,全国地下水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质呈较差-极差级的占55.0%,已经超过了优良-良好-较好级水所占的比例。

  地下水水质的五类区分,依据的是《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位环保政策专家指出,其中,前两类的地下水适用于各种用途,较好级的水质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较差级的水质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极差的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国土部指出,与上年度相比,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282个,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城市总数为176个,其中66%的城市地下水水质状况以稳定为主,水质趋好、趋差的城市所占比例几乎相当。

  其中,地下水水质呈变差趋势的城市主要分布在甘肃、青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云南等省的部分城市。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阅甘肃等8省区的国土资源厅网站,除浙江外,并未查到其他省区的年度地质环境公报,也就说,公众无法通过官方网页了解当地地下水监测的具体状况。

  “按说每个省区都应该编制并发布地质环境公报,不排除有些省区的公报没有上网,而是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一位国土系统的官员对记者分析,“但这样公开效果很差,不便于当地居民查阅。”

  即便各地公开了地质环境公报,其地下水监测的详情也未必可以查到。“地方可能囿于项目和资金,地下水监测的网络建设还相对滞后,其监测结果并不全面,局限性比较大,地方主动公开的意愿不强。”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指出,应加强各地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

  王毅解释,从归口来讲,地下水质量状况的监测归国土部门负责,国土系统的地质环境公报也会发布相关内容,但严格来说发布权在环保部门,地下水质量监测通常作为环境状况年度公报的一部分对外发布,两个部门口径是统一的。

  不过,记者查询了包括江苏、浙江在内的地方环境状况公报,其中关于水环境的章节并没有包含地下水水质的内容,相关内容出现在地质环境公报里面;北京市则放在水资源公报里;更多的地方是无处可查。

  “目前,国土系统正在调研全国地下水污染的基础状况,并希望今后每年可以编制一个全国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形势的分析报告。”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专家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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