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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两高一剩”贷款说“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8 01:00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陈偲

  银行对“两高一剩”贷款说“不”

  金融也可以很“绿色”。5月16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出席“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论坛”时表示,银监会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的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

  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绿色信贷标准、信息共享机制等缺失,已成为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瓶颈与难点。如今在监管部门考核的“指挥棒”下,“绿色信贷”投放的加大将有助于实体经济转型,破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的难题。

  初见成效

  “绿色信贷”其实是2007年7月30日央行、银监会以及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主要为了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以及总供给量与总需求量相比出现过剩的“两高一剩”行业的盲目扩张,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贷款模式,主要给节能减排产业发放贷款等。

  今年2月24日,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制定针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分类,相关结果应当作为其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求商业银行对存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国内25家规模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已有13家发布了绿色信贷规范文件。

  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目前绿色信贷的整体框架已初步构建,开展绿色信贷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1年末,仅国家开发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的绿色信贷方面的贷款余额已逾1.9万亿元。

  据记者了解,交行上海市分行的绿色信贷工程已推行了近4个年头,参与老港固废综合处理项目的银团贷款、独家信贷支持青岛环境再生项目和华能风电项目等。而兴业银行截至今年3月末,累计发放绿色金融信贷1290.08亿元。

  执行待加强

  绿色信贷作为一项新兴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业内专家表示,绿色信贷的破局,亟需解决一些瓶颈问题。王兆星直言,“目前中国绿色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障碍。”

  《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1》报告也指出,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指引,并要求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沟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坚冰”并未打破,在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和银行之间,信息不通,而银行业对环境风险的判断也五花八门。

  据《环境记录》介绍,在“高污染、高排放”产业的贷款方面,各银行意见不一。中国工商银行对“两高”的界定是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及造船;中国建设银行的界定是钢铁、铁合金、水泥、铝冶炼、焦炭及火力发电;招商银行的界定是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等。

  “绿色信贷除系统性标准问题外,还存在自身面临风险控制的问题。”一位中小银行信贷部人士对记者举例称,目前风电企业普遍得到绿色信贷的青睐,然而由于风力发电的技术问题,为保证生产稳定,在风力发电设备周边建设火电厂,这让绿色信贷很是尴尬。

  “此外,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行,涉及到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环保部门等诸多政府部门和机构,绿色信贷还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上述信贷部人士强调。

  纳入考核体系

  据悉,未来,银监会将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并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高管履职评价等考核内容。

  对于下阶段的工作,王兆星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将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和效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促进金融机构承担并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王兆星还表示,要保证执行力,就要靠评价和监督,而评价和监督最后都要落到奖惩上。“对于没有履行环保政策的金融机构我们要约束或惩罚,甚至可能提上警示名单,包括银行和企业。”在王兆星看来,政策、标准、执行、监督、评价、奖惩等监管环节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来确保绿色信贷理念得到良好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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