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减负要紧抓不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1 05:58 来源: 经济日报“十一五”以来,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农民负担过重的状况有了根本改善。但也必须看到,涉农乱收费问题不断出现、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等情况依然存在。减轻农民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要紧抓不懈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随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在农业生产及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补贴补助的项目不断增多、数额不断增加,逐步形成了“种粮得补贴、上学不交费、看病可报销、生活有低保、养老都放心”的新格局。
“十一五”以来,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农民负担过重的状况有了根本变化,减负工作已由“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新阶段。据统计,2011年农民人均直接承担的费用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较2005年下降了43%。农民负担保持在较低水平,农民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近年来,中央连续出台多个文件,通过取消农业税、财政直接补贴农民等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实现强农惠农富农。
这些年取消农业税,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如今,种粮农民不但取消了农业税,还能享受多项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构成了中央财政支农四项补贴。2004年,中央财政首次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直接补贴种粮农民,2006年开始又出台了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这两项补贴均直接补贴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到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发放种粮直补1144亿元,农资综合补贴3404亿元,平均每亩粮食作物累计得到补贴约279元。农机具购置补贴从2004年开始实施,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175亿元。良种补贴覆盖了大部分粮食作物。现在补贴政策已拓展到畜牧业、林业、草原、节水灌溉和农业保险等领域。
但我们必须看到,农民负担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农乱收费问题不断出现,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视程度下降,监管力度减弱,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仍未消除。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其原因在于:一是有些地方的领导对当前农民负担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零农业税等于零负担”,对农民负担问题的敏感性降低,责任意识淡化,工作力度减弱。(相关报道见十二版)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机制不健全,政府与农民投入责任界限不清,一些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形成向村级组织和农民集资摊派的“钓鱼工程”。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发展农村各项事业采取硬性摊派办法,将配套资金缺口转嫁到村级组织和农民头上;一些单位或部门出台涉农负担或切身利益的文件、收费项目和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经减负部门会签或审核监督,使减负惠农政策得不到落实。
针对这些新情况,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开展重点治理。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的治理与整改,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向村级组织收费增加问题;推动各地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等以及修建维护通村公路等领域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部省继续联合开展对问题较多地区农民负担的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区域性农民负担问题。二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合理确定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切实改变按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做法。三是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平摊捐资等违规问题。四是延伸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延伸,抓紧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减轻农民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绝不能因为农业税的取消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民负担水平下降而工作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