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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间资本对经济增长的驱动作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06:13 来源: 金融时报

   阻碍民资的“玻璃门”亟待打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在相关法规政策中作一般号召性表述,而要有针对性地提出破除各种隐性障碍的具体配套措施,明确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

  破解无形之门,还需要在观念上有所改变,需要民营企业练好“内功”,需要民营企业做强做实,提高“进门”能力,为进入重点行业领域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长期以来,民间资本投资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往往会碰到一扇“看不见但一进就碰壁”的不合理的“玻璃门”:部分行业由垄断企业把持,门槛太高,民间资本或是进不去,或是进去后又被弹回来。

  近年,随着我国鼓励民间资本诸多举措的出台,尤其是“新36条”,我国民营经济获得长足进展,但是由于诸多“玻璃门”因素至今尚未消除。民间资本进入一些行业仍然面临无形的阻碍。

  目前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面临外需疲软、内需下滑的挑战,稳增长放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作为经济内生动力的民间资本能否更趋活跃,接过政府投资的“接力棒”,成为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大驱动力将至关重要。在这一背景下,亟待打破“玻璃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如何打破民间资本面临的投资困境,打破“玻璃门”,不仅需要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民间资本指出明路,也需要民营企业转变观念主动“进门”。

  从政策层面上,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正在为民间资本“松绑”。近期,相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细则陆续出台,开门请入民间资本。备受关注的“铁老大”日前也正式公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明确从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铁路企业改制重组等各方面,对民间资本开放。令不少民营企业“跃跃欲试”。业内人士分析,铁路作为我国重要基础设施,铁路项目投资向民间资本放开,释放出关键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信号。

  政策放开,能否为民间资本真正打开一扇“门”,还需各方共同努力,全面落实“新36条”,并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在相关法规政策中作一般号召性表述,而要有针对性地提出破除各种隐性障碍的具体配套措施,明确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

  破除“玻璃门”还要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市场准入标准要公开透明,更要科学合理,不能在形式上或实质上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要充分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并以适当形式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对于合理要求应予采纳吸收,尽可能适当降低门槛,不使民间投资仅因为弱小而失去发展的机会。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放开对民间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鼓励竞争,为民间资本发展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特别是要彻底清除各地区和各部门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设置的不合理限制门槛,并建立常规的定期清理机制。此外,还要为民间投资进入相关行业领域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法不受侵害。

  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相关部门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细则中,我们看到,我国政府在打破“玻璃门”上已经并且将会继续下工夫。然而,破解无形之门,还需要在观念上有所改变,需要民营企业练好“内功”。

  实际上,“玻璃门”的存在,也与民营企业自身的观念或能力素质问题有关。比如,民间投资准入具体行业领域可以采取包括独资、控股、参股、购买股票或债券等在内的多种方式。国家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也规定了不同的准入方式,但在一些民营企业头脑中存在认识偏差,认为必须是独资或者是具有经营控制权才算是真正进入。此外,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也导致民间投资进入后又退出。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对资金、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在客观上存在非常高的要求,而不少想进入的民营企业自身还存在着人才、技术短缺,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打破“玻璃门”还需要民营企业做强做实,提高自身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积极主动提高“进门”能力,为进入重点行业领域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做好充分的准备,对于民营企业“进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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