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喀麦隆6月1日起施行新的电价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1:1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5月28日,喀麦隆电力管理局(ARSEL)与喀麦隆电力运营与配送公司(Aes-Sonel)联合发表公告,公布调整后的电价,这是自2008年以来喀麦隆首次调整电价。

  此次电价调整实行“阶梯式累进电价”、“根据不同时段计价”等原则,但普通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仍保持不变。调整后的电价将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调整后的电费价格如下:

  一、低压电用户

  1、居民生活用电

  每月用电量

  2008年电价(非郎/千瓦时)

  2012年新电价(非郎/千瓦时)

  低于110千瓦时

  50

  50

  111~400千瓦时

  70

  79

  401~800千瓦时

  80

  94

  800千瓦时以上

  85

  99

  2、非居民用电

  每月用电量

  2008年电价(非郎/千瓦时)

  2012年新电价(非郎/千瓦时)

  低于110千瓦时

  75

  84

  111~400千瓦时

  80

  92

  401~1000千瓦时

  85

  99

  1000千瓦时以上

  92

  99

  3、公共照明用电价格:66非郎/千瓦时

  另外,电价调整后,所有低压电用户均不再需要缴纳电表、断路器等设备的维修与更换费。

  二、中压电用户

  1、每月需缴纳的固定电费为3700非郎/千瓦时;

  2、电价调整后,所有中压电用户均不再需要缴纳电表、断路器等设备的维修与更换费。

  3、实行“阶梯式累进电价”、“根据不同时段计价”等原则,电价标准如下:

  用电量

  23时至18时电价(非郎/千瓦时)

  18时至23时电价(非郎/千瓦时)

  0~200小时

  70

  85

  201~400小时

  65

  85

  400小时以上

  60

  85

  三、高压电用户

  根据用户与电力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来确定电费价格。

  <摘译自5月29日《喀麦隆论坛报》>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