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WTO起诉结果难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08:40 来源: 南方日报5月25日,中国在瑞士日内瓦正式向WTO提起诉讼,针对美国2007年以来对中国的22类产品反补贴调查中的错误做法,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根据WTO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诉讼案件涉及油井管、铜版纸、钢制轮毂等22类产品,累计涉案金额72.86亿美元。这22类产品,最早可以追溯到2007年,最近则是在今年一季度。中国商务部把2007年以来,美国绝大多数针对中国的反补贴调查,集体打包上诉到WTO。起诉内容之多,中国此前少有先例。
据悉,根据WTO规则,美方应在10天内答复是否同意磋商;如果答复同意磋商后,应在30天内进行磋商;60天内应该有结果。如果这三个时间点,比如说不同意磋商、不进行磋商或磋商后没有结果,规则都赋予中方权利,要求WTO设立专家组,审理这个案子。
目前,这一诉讼还没有进一步的结果,但相关出口企业已十分期待这一诉讼出现有利的结果。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周强
美在反补贴调查中存在错误做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向WTO发起诉讼一事发表谈话指出,美方在对涉案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中,在公共机构、补贴专向性、补贴利益计算、“可获得事实”的适用以及所谓“认定中国出口限制措施构成补贴”等方面存在诸多与世贸规则不符之处,继续沿用之前已被世贸组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否定的错误做法。
沈丹阳表示,美国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业界对此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就此向美方表示严重关切并阐明立场,但美方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注。在最近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调查中,美方仍重复其错误做法。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说,反补贴调查,是WTO规则赋予成员国的基本权力。但在美国人眼中,一直以来,凡是中国交易中涉及到国有企业,一律认定是和政府有关,都被纳入反补贴调查。
有业内人士表示,前两年中国对美国发起了WTO争端解决诉讼,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的主张,认为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背WTO规则的做法。但是在这个裁决出来之后,美国并没认真执行这些裁决,继续坚持错误的过去做法,包括在新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仍然采取一些不公平的做法,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商务部发起WTO争端解决诉讼,是非常及时也是非常必要的。
专家称诉讼结果很难预料
在这22类产品中,涉案金额最多的是油井管,高达27亿美元。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公司2008年出口超过1亿美元,但2009年突然就没有了出口,而这一切都是由于受到美国对该行业进行“双反”调查的影响。
目前,美国向这家油井管企业征收32.07%的反倾销税、13.41%的反补贴税。该公司负责人称,利润损失近3.5亿元人民币。“所有的无缝钢管、焊管等都被调查,税率也比较大,这样造成了我们的产品没办法出口。”在得知中国向WTO起诉美国的消息后,这位负责人期待政府在反倾销税的申诉上加快步伐。
行业研究咨询公司HIS周三预计,由于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太阳能企业倾销,中国向北美地区的太阳能电池出口今年将下降75%。此前的17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向美国出口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31.14%至249.96%。
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进口的光伏组件实施最高4.73%、最低2.9%的反补贴税。山东一位光伏企业的负责人无奈地说,仅此一项,公司出口成本增加30%,他们很期待这次中国政府的及时出手。
不过,虽然企业对中国商务部此次的诉讼很关注,诉讼结果或许并没有企业预期的那么理想。
“虽然美国对中国的‘双反’调查的确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过商务部此次在WTO起诉的结果目前还很难判断。”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鹏律师告诉记者,“不考虑美国会否应诉以及申诉,就算是中国在此次起诉中获胜,效果也没有预期的理想。”
“假如中国胜诉,美国依照WTO的裁定改变自己国内的政策法规,但是这需要时间,况且美国还不一定会认真执行世贸的裁定。”张鹏说,“所以我们就算是赢了,也不知道效果到底怎么样。”
如果胜诉,美国应按裁决调整其做法
今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此次商务部将美国诉至WTO,就在中国主要太阳能企业刚刚集体回应美方不公平贸易行为之后。“商务部提起这个诉讼,实际上是再次向外界宣示,中国政府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坚定行使WTO成员的权利,切实维护中国产业和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的立场。”李成钢指出。
李成钢强调,在中美两国经贸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双边,通过多边,通过对话,通过诉讼,来解决一些干扰影响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因素,从长远来说是为了更好巩固中美经贸关系。
不过,有涉案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按照时间表,反补贴终裁是在年底十月、十一月的时候进行,根据WTO相应的纠纷解决的规则,中国政府现在向WTO提出这样一个申诉,很有可能将来这个结果得在这次反补贴案子的调查期之后了,所以企业面临的结果可能是先有美国关于补贴的终裁,后有WTO关于美国反补贴调查是否合法的裁决。“所以现在很难说,这样的一个申诉对企业目前的案情会有直接的影响,但是这的确是非常积极的信号。”
据悉,根据WTO规则,美方应在10天内答复是否同意磋商;如果答复同意磋商后,应在30天内进行磋商;60天内应该有结果。如果这三个时间点,比如说不同意磋商、不进行磋商或磋商后没有结果,规则都赋予中方权利,要求WTO设立专家组,审理这个案子。
李成钢强调,“如果此次诉讼胜了,美国应按WTO的裁决调整其做法。如果没有严格按照规则调整,我们会继续上告。如果美国坚持不改,多边规则还赋予成员报复权,这是规则赋予的利益平衡。”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在过去5年多时间里,美国共针对中国发起近30起“双反”调查,2008年商务部已经将美方提出的4起告到WTO。2011年3月11日,WTO上诉机构裁定美国做法违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