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要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3 08:19 来源: 经济日报本报讯 记者王璐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决定以发展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抓手,支持部分地方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并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等4个专项资金对相关工作予以支持。
通知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目标考核、滚动支持、包干使用的方式,方案批复后,预拨部分启动资金,以后年度财政部将会同国家海洋局根据示范省份所提并经批准同意的预期目标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揽子考核。支持重点有4个方面: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科技计划、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等形成的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化和市场培育;支持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三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高等学校为实施主体的面向海洋经济,尤其是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共性问题以及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等开展的协同创新。四是海域使用金支持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为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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