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探索保障性住房管理新模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07:39 来源: 经济日报本报讯 记者李己平、通讯员马强报道:保障房建设难在资金筹措,吉林省在廉租住房建设中实施按份共有产权,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秦福义用“六个一点”概括了吉林省保障房资金的来源:政府补一点,政策减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拿一点,市场筹一点,银行贷一点,其中“个人拿一点”主要指廉租住房的共有产权方式。人均月收入不足700元的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房,但无力全部买下,为此,吉林省采取有多少资金就买多少产权的政策,实现多赢局面。
家住长春市合肥路东方家园小区的孙玖玲住房总面积48平方米。她告诉记者,“我原来是菜农,为给孩子治病把房子卖了,后来根据政策我们分到这套保障房。分房子的时候政府鼓励我们买部分产权,我们从亲属那里借钱,花8.1万元买了60%产权,这对我们有好处。”
长春房地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张浩然介绍,共有产权主要面向低保无房的“双困”家庭,长春市现在采取共有产权的有9800套,全部是60%的产权,单价为每平方米1650元,只要对方申请就批准,不申请不强求。
共有产权、租售并举就是保障房建设者政府与保障对象共同出资,按比例确权。这种方式一方面解决了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确保保障房建设可持续,另一方面保障对象购买部分产权后3至6年后可以出售,因为买价享受优惠,售出能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此外,这种方式还可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因为在政府同等投入的情况下,可以多建房一倍以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处负责人说,保障房的发展趋势是有进有退,让经济条件改善的居民从保障房中退出去,让新的保障对象住进来。如果原来的保障对象有了部分产权,他就可以变现购买商品房,退出的几率更大些;如果保障对象经济条件改善,可以完全购买产权就实现了退出,对建立保障房退出长效机制会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按份共有产权还解决了廉租住房建后管理难题。
记者了解到,近些年吉林省按照中央部署,把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府履职尽责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来抓。2006年以来,吉林省先后实施了城市棚户区、煤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工矿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等八项工程,共建设改造1.49亿平方米,总投资1400多亿元,231万户、670万人受益,全省超过五分之一人口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