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节能减排应超越表率作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13:53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美国政府节能采购的启示
徐进
近年来,我国党政机关积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在美国,政府在强化自身节能减排的基础上,把政府节能采购的竞争从产品购买阶段延伸到生产环节,有效地刺激了企业节能环保,使机关节能减排超越了表率作用,成为社会节能减排的直接推手,其中有些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美国通过政府节能采购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美国联邦政府一方面推行电子政务,减少出差,实施节能改造,强化自身节能减排;一方面运用政府采购的政策杠杆把政府和供应商嫁接起来,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2009年,奥巴马总统发布行政命令,要求测评和减少联邦政府供应链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保证95%以上的政府合同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环保署也规定,从2011年起企业年排碳量超过2.5万吨的必须申报,否则处以每天最高3.7万美元的罚款。白宫环境质量委员会指出,联邦政府年采购额超过5000亿美元,有责任推动产品供应链的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此,联邦总务署于去年11月启动了为期3年的“绿色政府供应链合作”试点计划,号召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自愿报告碳排放情况,并承诺对执行者优先授予采购合同,同时参照对小企业和残障人士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低能耗、低排放企业额外采购项目。实际上,报告碳排放的做法已于2002年开始在特大型企业试行,现在的计划只是扩大实施范围、建立激励机制。
企业须报告三方面情况:一是自有设施的能耗和排放。二是生产中的电、热、气等能耗和排放。三是购买原材料、处置废物、员工出差等活动的间接能耗和排放。鉴于计算间接碳排放量难度较大,政府允许小企业只提交前两方面的信息,并对他们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可以开发测评软件,也可以购买政府研制的专门工具进行测评,联邦总务署负责培训,帮助企业明确节能环保标准、学会使用测评工具和撰写报告、改进节能减排方法。为了保证测评结果准确公正,联邦总务署打算统一测评标准和程序,引入第三方认证。
很多大型企业反映,报告碳排放表面看来耗费了时间和资金,但实际上在降低能耗支出、优先获得采购合同、提升信用等级方面得到了实惠。例如,施乐公司8年来减排20%,节约资金1400万美元,今年又承揽了4.91亿美元的政府项目。这项制度的施行,使产品质量好但生产过程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在政府采购中顿失优势,有效遏制了以过度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的不良竞争。
对我国改进政府节能采购的启示
企业是耗能和排放大户,也是实现节能减排规划目标的重点。美国的经验启示我们,党政机关不仅应该发挥节能减排表率作用,而且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直接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一是将产品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纳入政府采购评审范围。目前,我国的节能采购只能保证产品本身节能环保,并不考量其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单纯追求产品达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节能减排重视不够,甚至出现边交排污费、边加紧生产的现象。因此,当前除了累进收取能耗费和对排污超标罚款等行政手段外,还应从供应链的角度调整和完善节能采购政策,将生产企业的整体能耗和排放情况纳入政府采购竞争的评审范围,使机关对企业节能减排的软激励变成硬约束。
二是开展生产企业节能环保认证。我国于2005年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度,随后又逐步实施了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这对于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引导企业生产节能环保产品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应在完善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节能环保认证制度,将认证结果作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评审依据之一。
三是对企业节能环保认证给予扶持。从客观上看,节能环保产品较普通产品生产程序复杂,工艺要求和制造成本较高,如果推广企业节能环保认证,企业的生产成本在初期会有所上升。为了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提升社会整体节能环保水平,政府应考虑对企业节能环保认证给予适当的技术和资金扶持。实践证明,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增加的支出将得到潜在的利益补偿,政府的投入也会因社会资源、环境状况的改善而得到超值回报。(作者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