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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不得以专用特配机型名义投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13:5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要求是当前市场主流商用机型、标准配置,投标配置与生产制造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布的配置一致,不得以任何名义的专用机型、特配机型参加投标。

  对此,近2个月,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连发6条协议供货价格调整公告,涉及10余条产品线,其中台式计算机价格每台下调200元;硬盘由320G升级为500G;投影仪价格下调700元。这种有效的价格监管得益于市场上出售的主流机型的价格、配置及服务与政府采购市场实现对接。

  另外,招标文件规定,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果当期协议供货所列产品配置发生变化,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进行调整,但必须是高于原有配置,且型号不变,同时价格不得高于原供货价。采购中心将定期审核协议供货商品价格和配置,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有未及时申请调价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采购中心将对该品牌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在下次采购活动中给予该供应商适当的扣分。

  在建立售后服务考核制度后,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加大对协议供货产品价格特别是最高限价的市场监测,对协议供货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督。为了解相关协议供货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情况,采购中心安排专人定期在网上查询相关产品价格调整情况,及时掌握价格变动信息,并与协议供货价格进行比对,还安排人员去市场实地调查,了解部分协议供货产品在合肥的实际销售情况,与采购人加强沟通联系,了解供应商供货价格及履约服务情况,全方位地加强了对协议供货产品价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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