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驻华使馆发PM2.5数据有违外交公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02:0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章轲
外国驻华使馆常在北京公布其所测的PM2.5数据,曾引起社会不小轰动。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昨日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外国驻华使领馆开展我国PM2.5监测并发布数据,这样做既不严谨,也不规范,也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吴晓青指出,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共权力。从法律上讲,中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吴晓青说,从技术上讲,空气质量的监测,应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这涉及到监测点位的布设、监测人员的资质、分析方法的选择以及监测设备选型等多种因素,并采取严格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才能保证监测结果科学和准确。用一个点位的监测数据对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是不科学的,所监测的数据不代表那个城市整体空气质量水平。
“这一点,我们跟使领馆进行沟通,他们也是承认的。”吴晓青表示,美国现有PM2.5监测点位1000个,法国有700个,英国有400个。就单个城市来看,美国纽约城市监测点位有20个,巴黎有18个,伦敦有31个,用这些城市点位群组成监测网络,来完整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日均值和年均值。
吴晓青指出,用日均值来评价这个点一小时的状况,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监测技术规范,更不能反映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世界各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关于PM2.5的标准是逐步提高的。比如美国1997年发布PM2.5Ⅱ级标准时,制定的是65微克/立方米。事隔十年,2006年修改时,才到35微克/立方米。而中国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其中PM2.5日均值为75微克/立方米,这是根据中国的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决定的。
“他们用本国的空气质量标准来评价我国的空气质量,这是明显不合理的。”吴晓青透露,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从今年下半年开始,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且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我们发布的监测信息和数据将更加完整,更加全面,将一次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PM10、PM2.5、一氧化碳共六项污染物指标的实时浓度值,并配以空气质量AQI指数,监测项目更全、监测点位更多,更具有代表性。”吴晓青说。
吴晓青希望个别驻华领事馆尊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
环保部监测显示,2011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和省辖市)中,按老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9.0%,超标城市比例为11.0%。
吴晓青告诉记者,执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我国城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将逐步显现,从2011年部分试点监测城市的监测结果来看,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PM2.5年均值的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年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