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助分散银行体系风险仍需政策支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08:27 来源: 金融时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重启有助于扩大直接融资和整个银行体系的信贷投放空间,分散银行体系风险。同时,未来仍需出台诸如改善信用评级和交易体系、相关法律和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才能更有效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
记者孟扬有关部门将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本次试点额度共计500亿元。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重启有助于扩大直接融资和整个银行体系的信贷投放空间,分散银行体系风险。同时,未来仍需出台诸如改善信用评级和交易体系、相关法律和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才能更有效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
扩大银行体系信贷投放空间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这样一种活动:银行等金融机构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建立资产池,并以此作为偿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实现资产所有权的转移。投资者通过购买资产支持证券,获得资产池资产的所有权,定期取得资产池现金流所带来的收益,作为投资的回报。”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
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作为一种特殊的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2005年在我国得到了极大发展。彼时,银监会、央行等监管部门推出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监管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
2005年12月,中信信托和建设银行联合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正式破冰前行。
但此后,由于美国次贷危机以及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国内信贷资产整合陷入停滞。
“在上一轮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金融机构多以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但在此次《通知》中,监管部门明确强调了将多元化的信贷资产纳入基础资产之列。监管层要求,信贷资产证券化入池基础资产的选择要兼顾收益性和导向性,既要有稳定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又要注重加强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密切配合。”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这显然也是吸取了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
事实上,国内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转让的需求一直十分强烈,此前一度疯狂的银信合作就是一个例证。
“被监管层叫停的银信合作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资产证券化。”银联信总经理符文忠表示,“切断了‘信贷腾挪’虽然能使监管机构更准确掌握银行信贷的真实信息,但鉴于中国经济仍旧需要大量信贷支持,银行将其信贷资产完全从‘表外’转回‘表内’,其资本充足率将进一步下降,这一水平能否支撑后续的大量信贷需求,令人担忧。”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重启,无疑是为了扩大银行体系的信贷投放空间,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长城证券分析师黄飙表示,尽管此轮试点规模仅500亿元,但未来有望扩容至每年新增千亿元以上或更高的规模,这样将对当年信贷投放产生一定影响。
有利于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采访中多位专家表示,资产证券化的放开有利于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并有效分散银行体系风险。
“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解决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的‘两难选择’,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利率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转让对于化解资产长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结构矛盾的功效就更为突出。”符文忠认为。
符文忠表示,如果银行能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科学地安排,可以使银行在实现某项调整的同时兼顾盈利。比如通过合理的贷款转让定价,能够直接获得业务收益;通过贷款出让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信贷业务总体收益;通过利率趋势预测,在升息前出让低息贷款并在升息后重新放贷,取得利率变动收益等。
为了有效避免银行间互持问题,本次《通知》明确指出,将稳步扩大资产支持证券机构投资者范围,鼓励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保基金等经批准合规的非银行机构投资者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此外,《通知》还规定,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购买持有单只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单只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40%。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试点的多元化信贷资产中,把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明确纳入鼓励范围,这是探索解决地方性政府债务的一种有效尝试,也是银行分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一种新渠道。
“证券化不仅可以改善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成本高、运营效率低的现状,而且对于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债务管理水平,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也有较强的实践意义。”业内人士表示。
仍需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应该说,相比于发达国家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尚处于零星个案、小规模试点为主的初级阶段。要形成一个完善的一、二级市场,有效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使产品焕发出生命力,还需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给予支持。
“首先应扩大市场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在成熟市场上都是在银行间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建立起来之后,再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一位大型银行投行部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应促进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互通,允许同一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时在两个市场上发行和交易;另外逐步探索包括回购交易、融资融券交易、期权、期货等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与方式,形成多层级的证券化市场。”
此外,专业人士还建议,应积极推动证券化操作从试点阶段逐渐转入常规发展阶段,不断扩大允许证券化的资产类型和资产规模;另外需要减少对证券化业务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批,代之以对证券化业务全面而审慎的风险监管,尊重市场主体创造证券化规则的作用,适时将有益的市场经验,例如资产信息披露要求等上升为法律制度规范,借助制度的力量保障证券化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