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保护大运河有功将获奖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9 01:49 来源: 北京晨报晨报讯(记者 邹乐)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发布《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于7月7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反馈意见。《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运河遗产保护,对于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大运河遗产保护基金。实行大运河遗产监测巡视制度,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定期发布监测巡视报告。《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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