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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分散管理人 基金心动还未行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9 01:5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魏玉卿 发自北京

   根据保监会的信息,酝酿已久的保险投资管理新规已经基本修改成熟,后期将择机发布。这意味着保险资金除了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打理之外,现在券商和基金也可以参与管理。

   面对这样一块新的大蛋糕,保险资管、券商和基金可谓虎视眈眈,相互之间的竞争必不可少。然而,两者谁能分到更多的份额,最终要靠业绩来证明。

   券商、保险资管、基金是否已展开行动?新规触动了市场哪根神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投资管理市场开放

   此次将要出台的保险投资管理新规在内容上主要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和托管办法等十项。

   在这些新规中,有一项特别引人关注的内容:将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这条内容改变了保险资金只能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垄断格局,意味着以专户形式将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闸门将打开。

   事实上,自从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以来,目前已经有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独立运作。在未设立独立的管理公司之前,保险资金都是通过投资管理运营中心这类模式在运作,这也带来很多弊端,如独立性、灵活性、被控股公司的操控等,从而难以提高投资收益率。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管理保险基金,目标是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般由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起成立。

   “资产管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自主决策,独立运作。这种投资模式经营透明度高,对于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率起到了很大作用。”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投资负责人这样评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带来的改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发现,2004年至2010年,保险机构的年均投资收益率略超5%,只有2007年达到10.9%,2009年达到6.41%,其总体收益率偏低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变。

   在2001年至2011年间,全国社保基金年均收益率为8.41%。因此,相对社保基金的运作来看,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在此之前,保监会已在很多方面进行了规则调整,如近几年在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已从5%提升到25%,放松对不动产的投资限制、投资基础设施、允许投资海外股市等。但这些规则的改变始终都没有触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唯一资产管理人的规定。

   “这次保监会在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市场上的规则改变应该说是重大突破,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应该为收益率的提升打开了大门。”一基金人士向记者表示。

   上海一家基金的专户投资总监认为:“保险公司的钱只能交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其实是增加了保险资产公司的惰性,在资金来源没有压力的情况下,他们很难有动力来提升业绩。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肯定是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当然也增加了保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的管理压力。”

  新规将触动市场的哪块利益?

   从整体上看,在引进竞争后,行业的管理费率将会产生松动。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逾6.3万亿元,按照保险资金投资权益资产25%的上限比例,进行权益投资的保险资金上限可达到1.5万多亿元。按照社保基金委托管理时对权益投资0.5%的管理费率,可以产生75亿元的管理费,其他按照固定收益0.2%的管理费率,将产生超过90亿元的管理费。

   在引入券商、基金后,保险资金产生的百亿元以上的管理费将面临再分配的格局。这块“蛋糕”自然会对券商、基金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这块“蛋糕”并不那么诱人。当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率仅有万分之几。从目前的市场看,社保基金的委托资金管理费率级数是千分比,基金公司在专户委托投资上收取的管理费率级数是百分比。如果保险资金的管理费率不能够提高,对于券商、基金而言,其吸引力或许会大打折扣。

   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一保险资产公司的负责人也认为,新规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会很有限,在竞争格局下,保险资产公司的管理费率可能还有提高的空间。面对已经打开的大门,保险公司的资金“走出来”的倾向不会很强,他们更愿意将资金委托给费用收取较低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还有一个原因是,作为自己组建、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把资金委托给外面的机构来打理,除非外来的机构能在业绩上打动了他们。

   “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种局面会得到改变。首先,保险公司既然希望引进资产管理人,就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其最有可能采取的方式是‘固定管理费+业绩提成’。在管理人获得了良好的业绩后,保险公司愿意付出更高的管理费,由此形成双赢。这是保监会在制定新规时已经考虑到的。”一基金分析人士表示。

   他还表示:“对于基金、券商来讲,保险资金对其最大的吸引力在于营销费用上的降低。虽然券商、基金公司在委托理财上收取的管理费率远高于保险资产,但这些费用同时又消耗在营销上。一旦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成为其资金的管理人,就会在营销上、流动性上省去很多麻烦和费用。就像社保基金,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率虽然只有千分之几,但基金公司仍然十分重视。从长期看,保险资金的规模还会稳定增长,因此,券商、基金即使看不上保险资金较低的管理费率,也会高度重视该业务具有的发展空间。”

   “一旦新规正式推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就需要积极接受来自外部的挑战。当前,我们正在根据新规筹建配套措施。”上海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

  保险资产公司内部先展开行动

   虽然新规还没有发布,但保险公司要开放投资管理市场的信息已流入市场。保险资产公司内部最先采取行动,毕竟这是对其内部利益的触动。他们面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潜在竞争对手,必须做好应战准备。

   “除了有管理费率低、大股东的呵护这样的优势外,我们也必须在内部做出积极调整,在投研团队上、管理业绩上,展现出我们是一支能够战斗的队伍,也是能够获胜的队伍。如果我们在投资管理上得到了市场认可,我们的市场也会打开,我们也可以接受其他保险公司的资金,这意味着我们也可以从封闭状态中走出去。因此我们会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上述资产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前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基本都集中在自己的保险公司。部分小保险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的保险资产公司,虽然会适当委托部分资金给其他保险资产公司,但基本还是设立投资管理中心等类似部门来管理和运作。

   虽然对保险资金开放的信息有所耳闻,但券商、基金公司并没有急着开展行动。多家券商、基金公司的相关人员都对记者表示,他们有所了解,但展开行动还为时尚早。

   记者还了解到,保险公司对引入新的投资管理人,一般会接受社保基金的运作方式。从社保的运作看,通过2002年、2004年、2010年三次征选,共有18家机构获选管理人资格,其中16家为基金,仅有中信证券、中金证券两家券商。在征选时,通过设立专家评委,通过候选管理人的自述、答辩,最后按照分数的高低确定入选者。

   “在规则没有清楚之前,我们最多是跟保险公司有所接触,还很难有业务层面的交谈。毕竟现在各保险资产公司是我们最大的客户,如果关系处理不好,反而不利于我们与保险资金的合作。”一家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认为,等待游戏规则更透明后,通过公开竞争,这样才有利于彼此更好的合作。

   从各基金的产品客户来看,最大的机构客户基本都是保险资产公司。因此,基金在面对这样的机会时,都选择了谨慎。

   “在初期,保险公司引入券商作为管理人的可能性较小。这与保险公司一贯的谨慎和风控要求有关。”一券商的金融分析师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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