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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是经商的出发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22:1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在弱肉强食的商业社会,对于我屡次说“利他、爱、同情心”,有时也有人反驳说:“尽说些好听的话,美言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目的呢?”但是,我没有花言巧语,没有任何企图。只是直率地把自己的信念传授给他人,同时自己牢记在心、认真实践。

  回顾历史就会明白,资本主义起源于基督教社会,其中也有严厉的伦理说教的新教社会。

  初期的资本主义旗手是虔诚的新教徒,根据马克思·韦伯的观点,新教信奉的宗旨是为了贯彻基督教所倡导的“博爱”,严格遵守伦理规范,尊重劳动的同时,把经济产业活动中获取的利益用于社会的发展。

  于是,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必须用大家都认同的方法追求利润,而且,最终目的一定是有益于社会的。

  总之,“奉献于社会,奉献于人类”的利他精神——即谋求公共利益甚于利润的精神曾经是初期资本主义的伦理规范。

  “严于律己与宽以待人”直接导致的社会后果是资本主义经济得以飞速的发展。

  日本江户时期的思想家——石田梅岩也提倡此观点。当时,正值商业资本主义的兴起时期,社会上流行一股风潮:在等级制度下,商业被置于最底层的地位,商业行为本身是极其卑下的。

  针对此种情况,梅岩说“商人的获利就如同武士的俸禄”,商人获取利润如同武士接受俸禄一样是正当的行为,绝不是可耻的行为,这鼓励着很多受到鄙视的商人。

  有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利润根本不是罪恶的。但是,方法必须是符合人道的。并不是不管干什么,只要能赚钱就行,为了获取利润必须走正确的道路,这说明了商业伦理观的重要性。

  “真正的商人应该认为对他人有利就对自己有利”——这是梅岩先生的原话。就是说,既对他人有利,也对自己有利才是生意的秘诀。或者说,必须包括“利己利他”的精神。(摘自稻盛和夫《活法》)

  【相关链接】:稻盛和夫,1932年出生于日本鹿儿岛,鹿儿岛大学工学部毕业。27岁创办京都陶瓷株式会社(现名京瓷Kyocera),52岁创办第二电电(原名DDI,现名KDDI,目前在日本为仅次于NTT的第二大通讯公司),这两家公司又都在他的有生之年进入世界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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