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补贴设门槛中小企业风险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23:47 来源: 中国企业报本报记者 许意强
“既然是国务院推出的‘节能惠民工程’,为什么在实施细则中还是对中小企业设置销量门槛。当前,节能补贴都是由企业先行垫付给消费者的,万一我们的销量达不到规定门槛,年终结算时财政部不给补贴,那风险岂不是会集中在一年后突然爆发,加速中小企业的衰退?”
日前,在来自浙江、江苏等地的中小家电企业向《中国企业报》记者抱怨,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不公平,最终这些补贴还是会流向各个节能家电领域的龙头企业手中。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已经公布的5大类节能家电补贴细则,《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平板、空调、洗衣机、冰箱、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和热泵热水器的补贴均为企业设置销量“门槛”,要求企业的年销售量依次不低于50万台、10万台、10万台、10万台、3万台、5万台和1万台,才能获得补贴资格。
企通社主编苏记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节能惠民工程的关键词是‘节能’和‘惠民’,政策核心门槛应该是‘节能’这一技术门槛,只要企业产品的节能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均应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但在具体实施时有关方面却横生一个貌似合理的‘销量门槛’,其设置的合理依据到底是什么?”
来自浙江某市的太阳能行业协会负责人透露,“由于补贴细则中规定了销量门槛,目前很多不达标的中小企业为了获得享受节能补贴的资格,通过打通政府的统计部门等渠道,公开进行企业销量证明的造假,都忙着先凑足条件挤进补贴目录。”
不过,由于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财政部等政府职能部委通过二次审核后才会拨付相关的补贴资金。这就意味着,就算企业获得了补贴资格,如果在后期的推广中无法满足相应的条件,还是会面临“先行垫付的补贴金额无法回收”难题。
对于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中国企业报》记者在节能家电补贴细则中看到,“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见,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30日内,推广企业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通过审核后财政部才会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这对于一些急于忙着挤进节能家电补贴目录的中小企业来说,政策本身就隐藏门槛风险。一旦出现产品推广数量不达标的情况,直接会影响到企业后期与财政部的资金兑付难题。
还有家电企业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此次节能惠民工程所设置的‘销量门槛’, 国务院在今年4月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不一致。这会加速中小企业在节能家电政策推动下的市场竞争优势下滑”。
截至本报发稿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工信部并未就节能惠民政策中设置的销量门槛必要性进行解读和说明。随着政策陆续从6月1日开始在上述5大类7个节能家电市场全面铺开实施,引发的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政策待遇差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对于上述问题,本报还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