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指重新站上 2300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5:59 来源: 东南快报![MSN财经](http://stimgcn1.s-msn.com/portal/health/content_v2/buffer.jpg)
本报讯(记者陈蓝燕)受国内经济数据好于预期及欧美利好影响下,昨日沪深两市小幅高开,震荡整理,午后在生物制药、石油、有色金属等权重板块拉动下,重新收复5日线及2300点整数关口,不过成交量持续萎缩。
昨日各板块大都飘红,其中环保板块表现最佳,受“神9”发射刺激航空航天涨幅居前,减息利好终于反映在非银行的券商和保险上。落后板块方面,钢铁、机场、酿酒等表现较弱,银行板块微涨。但市场的实际重心依然在小型股上,中小板上涨1.74%,而创业板上涨2.88%,沪深300表现最差为1.34%。
上周末利好促使大盘反弹
中国银河证券高级投资顾问任承德表示,上周末5月CPI为3.0%远低于市场预期,更为出人意料的是5月份进、出口贸易总额都创下历史新高,而欧洲方面一直困扰市场的西班牙银行问题有实质性突破,欧元区答应提供1000亿欧元资助。上周末在天津举行的第五届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年会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承诺到今年底累计投资达300亿元,预计明年底达到500亿元”。上周末基本面的利好是昨日大盘重新站上2300点的主要刺激因素。
天源证券福州营业部投资顾问黄政表示,上周末经济数据的发布,使得投资者悲观的情绪得以缓解。CPI、PPI数据如预期般回落,但外贸进出口数据均创新高,表明全球市场需求反弹,国内经济引擎可能重新点燃。受此利好鼓舞,股指早盘稍作犹豫后,最终报收中阳。
继续下跌空间不大
任承德表示,技术上沪深300已经逼近下降通道的下轨支撑,反弹是符合技术条件的。昨日沪深300成功收复120日线后,短线有继续上攻要求,60日线将是下一反弹目标。基本面状况开始好转,但困扰市场的半年度业绩可能还会构成压力。
“技术上短期超跌得以一定程度修复,量能虽保持较低水平,但午后上涨时成交量急速放大,做多热情逐渐活跃,短期下跌趋势可以说基本结束,2348-2365点缺口将回补。”黄政表示。
福州多家营业部投资顾问看好市场的短期反弹,不过部分投资顾问认为中级反弹行情或已结束。
中投证券福州八一七中路营业部投资顾问吴永新认为,昨日银行等权重股走势偏弱,大盘反弹空间有限。
沪综指、深成指、沪深300已跌破春节后的上升趋势,中级反弹行情可能结束。深成指下个目标位9500点一带,若跌破,则新的下跌趋势形成,目标指向新低。
不过,有投资顾问提出,后市仍需看量能变化,即使大盘继续下跌,空间也不大。
天源证券福州营业部投资顾问卢良春认为,目前A股的市盈率为12.87倍,接近2005年998点、2008年1664点、2010年2319点三次历史大底,下跌的空间不大,中线看好大盘的观点不变。
短期可关注小盘股
任承德表示,目前基本面好转有利股指回升,但希腊大选仍有不确定性,行情以技术性反弹对待。建议投资者在适度仓位下不追高,逢低关注政策受益、业绩优良的板块,调整规避二季度业绩较差的个股。
“周四意大利国债发行将再次考验投资者信心,在起伏不定的欧债危机形势下,安全仍是投资者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国内外贸数据可以视为全球经济可能转好的一个信号,但目前并不能确定是否能够持续。投资策略方面暂且作为技术性反弹操作,缺口处应提高警惕,继续密切关注欧债危机动向和国内经济动力变化。”黄政表示。
吴永新认为,策略上,建议遇反弹减持涨幅较大、高估值板块个股,控制仓位,而低估值的银行、医药、铁路等蓝筹股,可中线持股。周一,深市成交金额再超沪市,表明短期市场炒小盘股迹象有所抬头,本周有望延续。
“操作上关注量能及热点持续性,长线投资者继续关注有业绩支撑的蓝筹股及‘十二五’规划新兴产业相关板块。”卢良春表示。
深交所发布监控指引细化标准
加强新股异常交易监管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以下简称《监控指引》)。该指引是深交所为全面落实证监会《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抑制新股炒作出台的又一新举措。《监控指引》通过细化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交易监管的具体措施,强调会员的客户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了防范和抑制新股炒作的工作力度。
《监控指引》规定了新股上市首日及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种类和量化的认定标准,区分开盘集合竞价和连续交易时段,涵盖虚假申报、高价申报、连续申报、大额申报、多个账户集中申报、涨停申报及封涨停等涉嫌影响新股价格的多种异常交易行为,并明确了各种类型异常交易行为的量化标准。《监控指引》还明确对发生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会员未按指引要求规范客户新股交易行为的,交易所还将对会员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稿在充分吸收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做出了如下修改与完善:明确新股后续交易期间的时间范围;进一步细化新股后续交易期间的异常交易行为,增加连续竞价期间高价申报、大笔申报和连续申报等三类异常交易行为;调整日内反向交易次数等量化指标;将“大额申报、连续申报”等表述修改为具体的量化指标和具体情形描述;对会员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