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套马杆》套住仨被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2:39 来源: 北京晨报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月公司”)诉被告吉林电视台、艺名为乌兰托娅的王丽娜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新月公司诉称,其受让取得歌曲《套马杆》的词、曲著作财产权,并曾与王丽娜签订合同,授权对方演唱歌曲《套马杆》,合同期限为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2012年初,吉林电视台未经其许可,在举办并录制的《回家过年 2012吉林卫视明星大拜年》综艺节目中,邀请王丽娜公开表演《套马杆》歌曲,并使用该歌曲的伴奏音乐和MTV,该节目通过吉林卫视向公众播出,被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将吉林电视台的上述侵权表演视频节目通过其经营管理的“中国网络电视台”公开传播。新月公司认为,三被告未经授权使用歌曲《套马杆》的词、曲和音乐作品、录音制品,构成侵权,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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