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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12: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南昌铁路局、江西日报社、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江西网:

  为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展示江西特色产品,省政府定于2012年6月21日至25日在广州举办“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现将省商务厅《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总体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总体方案

  省商务厅

  为进一步搞活流通,帮助企业开拓广东市场,提高江西产品特别是绿色有机特色产品在广东市场的品牌影响和市场占有率,以市场引领企业发展,以发展推动江西绿色崛起,省政府定于今年6月21日至25日在广州举办“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总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5日,共5天。

  三、活动地点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广州市流花路119号)。

  四、活动主题

  生态江西·绿色产品。

  五、活动内容

  (一)新闻发布会;

  (二)开幕式暨产品推介会;

  (三)现场展示展销;

  (四)采购商、参展商对接联谊座谈会;

  (五)对接签约仪式暨答谢酒会。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江西省商务厅。

  (三)协办单位:江西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江西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为办好此次展销会,江西省商务厅成立综合组、展销组、保障组,负责展销会的具体承办工作。

  七、参展要求

  (一)展位安排。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二号馆一层设标准展位260个(3米×3米),并开设商贸洽谈区。《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展位分配表》(见附件1)。

  (二)参展商品。取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商品;取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中华老字号的产品;取得江西省名牌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和江西省名牌农产品以上认证的地方特色产品,包括外贸商品。商品种类包括:粮油制品、冷鲜肉及畜禽制品、果蔬产品、水产制品、茶制品、饮料及酒类制品、土特产品、休闲食品、调味品、特色小吃、瓷器、竹制品、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家纺产品、箱包及其它消费品。商品品种达2000个以上。

  (三)主要内容。包括展示展销、宣传推介、贸易洽谈、订货签约等。

  (四)组织参展。江西省商务厅将提出《参加 “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企业和商品建议名单》(另行下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建议名单》和《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展位分配表》要求,本着企业自愿原则,落实参展企业和产品。除建议名单外,对于各地富有特色的其它名优新产品也可组织其参展。

  (五)布展要求。2012年6月19日布展,2012年6月25日撤展,实行统一布展、撤展。

  (六)宣传工作。江西省、广东省新闻媒体将为 “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进行宣传报道。江西省商务厅将统一编印《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东)展销会会刊》,并在有关网站开设活动专栏。

  (七)展品运输。参展企业展品运输由各地或企业自行组织。

  (八)参展费用。参展企业在广州的场地费、展位费、布展费由江西省商务厅承担;参展企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展品运输费由企业自理。

  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认真做好此次展销会的参展工作,并指派一名分管副市长出席开幕式等重要活动。同时,要求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定1名带队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本地参展企业的管理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带队领导、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送至江西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电话:0791-86246683;传真:0791-86246684;电子邮箱: scyxtjc2014@163.com)

  八、任务分工

  (一)组织江西省参展企业及参展产品。由江西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商务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邀请江西省、广东省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展销会开幕式等重要活动,并做好接待工作。由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江西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会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落实。

  (三)邀请广东地区采购商和团购单位参与对接洽谈。由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江西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会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落实。

  (四)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由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江西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会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落实。

  (五)组织活动现场管理。由江西省商务厅会同广州锦汉展览中心落实。

  (六)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由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会同广州锦汉展览中心落实。

  九、筹办时间安排

  2012年4月30日前,报请江西省人民政府审定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2012年江西省地方特色产品(广州)展销会总体方案。江西省商务厅制定下发参展方案。

  2012年5月10日前,江西省各设区市报送政府分管领导和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带队领导、联络员名单。

  2012年5月18日前,江西省各设区市报送参展企业名单、参展资料。

  2012年6月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2012年6月19日至20日,布展。

  2012年6月21日上午9:30,举行开幕式暨产品推介会。

  2012年6月21日至25日,组织现场展示展销、对接联谊座谈会、对接签约仪式、消费者现场问卷调查、答谢酒会等。

  2012年6月25日,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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