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对外贸易形势分析会暨外贸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12: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帮助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各进出口企业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和市场发展趋势,正确把握形势,用好国家优惠政策与措施。经研究,省商务厅定于6月中旬在南昌市举办2012年对外贸易形势分析会暨外贸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4日—15日,培训时间一天半,6月13日下午报到。
地点:南昌市洛阳路25号“锦怡大酒店”(火车站广场北面)三楼宴会厅,电话:0791-86127777。
二、分析会(培训班)内容
(一)2012年对外贸易形势及主要进出口政策调整趋势
1、2012年外贸形势及发展趋势;
2、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转移的政策;
3、鼓励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政策;
4、鼓励进口政策;
5、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新兴市场的政策;
6、鼓励企业构建国际营销网络的有关政策;
7、反倾销和国际贸易争端应对。
(二)2012年海关(对进出口)监管与促进的主要措施
1、2012年加工贸易政策调整;
2、2012年进出口关税调整方向及要点;
3、海关保税监管体系的优化方向;
4、新型监管体系下海关稽查的主要内容、稽查流程及方法。
(三)2012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趋势
1、2012年行业出口退税率调整动向;
2、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机制,加快退税进度;
3、帮助企业获得进出口税收减免的途径和方法。
(四)改革以后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
(五)省商务厅介绍相关外贸扶持政策
三、授课领导
特邀请商务部外贸司、南昌海关、省国税局、省外管局、省商务厅的有关领导进行专题讲授。
四、参会(培训)人员
(一)全省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二)各设区市、县(市、区)、各类工业园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外贸工作的领导及外贸科(室)负责同志。
五、费用
2012年对外贸易形势分析会暨外贸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班的具体事务由江西省国际经济贸易企业协会负责承办,各参会(培训班)代表交通费自理,需要协会协助安排食、宿的代表,每人缴纳食、宿(准四星标准)费用460元/人。会场租金、师资接待及讲课费、其它杂费均由省国际经济贸易企业协会承担。
六、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速将此通知转发至所属县(市、区)、各类工业园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及各进出口企业积极派人参加,尤其是要抓好去年9月份至今年5月中旬以前新办备案登记的各类进出口企业派人参会。
(二)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参会(培训)人员名单汇总成电子版于6月6日下午17:00前报到省商务厅外贸处,邮箱:fazhanchu@126.com,联系人:欧阳锦,电话:0791-86246172,手机:18970871137,传真:0791-86246172,86225234。
(三)本次形势分析会(培训班),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抓好落实,认真组织所属单位、企业人员报名按时参会。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对外贸易形势分析会暨外贸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班报名表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