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酷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1:17 来源: 中国经营报郭白岩
郭白岩欧盟颁布化妆品新法规
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欧洲经济区(EEA)市场中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新颁布的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要求。其中,这些新的化妆品要求以欧盟法规的形式发布,在27个欧盟成员国(包括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在内)中作为国家法律实施。
解读:据了解,新法规简化了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的要求,使其成为单一法律,消除了可能在成员国执法过程中产生分歧的内容。在此之前,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通报,只需递交给由中央委员会和COLIPA(欧洲化妆品协会),并联合开发成数据库的形式发布,而不是现在直接面对的各个成员国。不过,此次新法规与此前不同的是,成员国内的企业要对自己通报的化妆品内容直接负责,而不是之前的由行业协会代为管理的形式。
巴西发布新化妆品法规
近日,巴西发布新化妆品法规,新化妆品法规将限制使用邻苯三酚、甲醛和多聚甲醛,并规定禁止使用醋酸铅。据了解,巴西发布新化妆品法规的最大变化之处是,在气雾剂中作为防腐剂使用的甲醛和多聚甲醛,将被禁止在喷雾剂中使用。据了解,此次新法规一旦生效,所有有关的这些产品的使用条件和提醒等信息都将强制性要求出现在产品标签上。
解读:根据巴西化妆品及香水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在2011年,巴西美容产品销量提高了7.3%。该增长数字是协会最近5年以来录得的最大增幅。巴西化妆品及香水产业协会主席Basilio主席认为,由于国际经济大环境充满着许多不明朗因素,目前很难对巴西美容产品市场做出准确的预测。不过,他深信,2012年会为美容产品市场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未来3年时间内,美容产品市场每年将保持着大约5个百分点的增长。
俄罗斯化妆品新法规即将实施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关税同盟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将于2012年7月开始生效,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商家企业要提早应对。
解读:据了解,此次新技术法规简化了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的程序,使俄罗斯化妆品法规与欧盟现行的相关法规接轨。新法规规定,产品上必须标注使用期限,并且所有信息必须采用销售该产品的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据相关人士介绍,从2012年7月开始,新法规中规定的大多数产品只需要提供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合格声明,但有13类产品需要继续提供注册文件,这13类产品有人工日晒产品、皮肤美白、文身、个人卫生、有害生产因素防护产品、儿童化妆品、染发、亮发产品、烫发、直发产品、含有纳米成分的产品、脱毛产品、去皮产品、具有美白牙齿效果(含有过氧化氢)的含氟口腔卫生产品。
新西兰拟定2013年实施化妆品新法规
近期,新西兰环境保护局发出公告拟修订化妆品法规,此次修订依据欧盟最新化妆品法规,对个人护理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做出了要求,主要包括标签信息、风险防范及概念界定等。据了解,新西兰拟于2013年实施这一新法规。
解读:据了解,新法规涉及的内容,首先是为便于产品出现问题时能顺利召回,修订案要求产品标签,应包括所有制造商的原始来源或批量代码的信息,产品配料表上也需明确注明是否含纳米材料;其次是制造商、进口商及经销商都有义务在知悉产品存在风险时,及时通知新西兰环境保护局,并提供信息及相关纠正措施;再次是应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中对“防腐剂”“着色剂”“紫外线过滤剂”的定义说明。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0月底,宁波地区化妆品出口新西兰总计38批,出口额为19.04万美元,其中大部分为护理类产品。因此,专家提醒相关企业,必须利用好过渡期,对应欧盟最新化妆品法规,针对企业内部产品生产流程进行自检,完整标注产品信息,严格按照相关定义界定所含物质,确保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在规定范围内。此外,企业应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风险应对方案,保证产品的顺利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