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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防“校长陪吃” 沦为“矿长下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04:31 来源: 深圳商报

  □ 秦淮川

  去年,民间发起的“免费午餐”公益活动引起了全国对于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吃饭和营养问题的关心。为此,国家推出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但是如何保证孩子们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成了各界广泛关心的热点话题。日前,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其中规定,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

  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生的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其意义毋庸赘言。这一庞大的国家工程实施起来并不容易,面临两大难题: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国务院54号文件专门突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二是资金安全,即确保把每一分钱都“吃”到孩子嘴里。但从实践情况看,这两大难题都遭遇了一定挑战,尤其是食品安全,不少地方的营养餐名不副实,学生吃了不仅未能营养,反而影响健康。

  在这种情境中,教育部等部门明确要求学校负责人自费陪餐,以确保食品安全,不仅及时,更是必要,这是痛定思痛之后的制度性应对。一旦贴地施行,孩子的营养餐必将得到较好保障,原因很简单,学校负责人总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吧?

  制度初衷虽好,但能否落到实处,总让人忧心忡忡。由此,不妨联系到矿长下井制。2010年11月15日,国家施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按照时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的话,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众所周知的是,这一善制在执行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变形现象,有的矿领导拒不下井,有的则是“山寨”领导下井,还有的虽然下井,但下也匆匆、上也匆匆,如此走马观花,效果近乎为零。

  很显然,绝不能让“校长陪吃”走上“矿长下井”的覆辙。具体而言,应严防学校负责人不陪吃,或者偶然陪吃,更需警惕校长突击“提拔”一些人,让这些并非校领导的“临时工”陪吃。若如是,教育部等部门煞费苦心推出的校长“陪吃”制,就会被架空,或无法彰显其真正效果。

  如何避免校长“陪吃”沦为空文?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不妨成立联合巡查小组,动态地对推行营养餐的学校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相关校领导虚置“陪吃”制,就予以依规惩处;另一方面,强化举报力度。校领导有没有陪吃,现场的学生最有发言权,因此应该鼓励学生监督。据悉,相关部门将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膳食委员会确有成立必要,既要监督供餐模式、供餐单位,还应该监督“陪吃”的校领导。当然,为了便于监督,校领导陪吃时应与学生在一起,而不能独自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大快朵颐,而且还应确保校长所吃的与学生吃的是一样,杜绝发生“狸猫换太子”的情况。

  思想家培根说过,“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诚然,制度出来了,如果不执行,不仅发挥不了效力,就会成为违法乱纪者的马甲,还会使制度本身丧失尊严和公信力。校长陪吃制已经出台,如何使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让学生受惠,而不是动辄变形、异化,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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