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展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10:37 来源: 商务部网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大连从201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工作。目标是 “十二五”期间培育和形成一批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百货店、专营店等零售业态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15%,带动中小零售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提高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节能环保意识。
示范企业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能单位。2.用能单位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遵纪守法,诚信纳税。3.用能单位在近两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4.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责任明确,能源管理体系制度健全,节能工作规范有序。5.积极参与节能活动。积极采用节能技术、销售节能产品。
(大连特办大连市服务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