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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破产案昨开庭或影响iPad商标案进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2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李娜

  [ 谢湘辉则表示,即使法院裁定深圳唯冠破产,也不会影响苹果跟唯冠在华商标归属权案 ]

  昨日,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申请唯冠破产清算案开庭。

  庭审中,上诉人富邦公司认为,被上诉人唯冠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可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商标已抵押给银行,也没有提供商标和其他资产的评估报告,富邦公司以此为由申请广东高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深圳中院受理破产申请。唯冠公司则认为,该公司还具有固定资产以及“iPad”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清偿债务,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昨日,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议庭会依法认真审查有关证据材料,审理进程和结果会依法对社会公开。

  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富邦作为债权人之一,最大的担心是怕唯冠清偿债务后没有多余的资金进行还款,“因为唯冠拿到钱后要先还给银行,但按照现在的情况看,法院很有可能会在iPad案后再做宣判。”

  破产案当庭未宣判

  在现场辩论时,富邦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们认为唯冠财产处理的情况不够公开,富邦有优先权获得真实的财产情况。让他们担心的是,唯冠最大的一个资产收益来源iPad商标最后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

  此前,深圳中院认为,深圳唯冠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这次法院也很可能不会裁定深圳唯冠破产,或者会将审理推后,待商标案结束后再做宣判。”谢湘辉对本报表示。

  之前,富邦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并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案件的起因是唯冠在台湾地区的供应商友达光电将应收账款卖给富邦公司,将其债权转给该保险公司。

  2010年11月,深圳中院判决深圳唯冠向富邦保险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富邦与唯冠清算案的委托代理人陈忆律师表示,“鉴于深圳唯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1年6月27日,富邦依法向深圳中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因深圳中院随后裁定不予受理,2012年4月10日,富邦保险向广东高院上诉。

  据公开报道,深圳唯冠的主要债权人是包括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8家银行,富邦虽然不是最大的债权人,但涉及的金额并不少。业内人士分析,一旦法院受理原告方台湾富邦保险的申请,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

  唯冠控股董事长杨荣山昨日对记者表示:有信心维持深圳中院的判决,他反驳了富邦所说的唯冠没有清偿能力的说法,称目前唯冠与苹果关于商标权一事仍就价格问题进行商议,无疑证明了iPad商标权的价值。

  谢湘辉则表示,即使法院裁定深圳唯冠破产,也不会影响苹果跟唯冠在华商标归属权案。“如果深圳唯冠被裁定破产清算,意味着深圳唯冠作为经营主体已经结束,但它作为法律主体仍然存在,仍可行使财产权利,这其中包括‘iPad’商标权”。

  iPad商标案进展成关键

  “苹果与深圳唯冠都表现出了诚意,但双方还在进行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结果。”谢湘辉对本报表示,双方依然在赔偿金额上做进一步探讨,但已经有一些进展。

  广东高院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在坚持合法自愿的情况下,广东高院正在争取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的谈判内容已经从道义对错的层面转向了议价层面。但对于什么时候结束谈判,谢湘辉表示暂时没有时间表。而杨荣山公开表示过,iPad在华商标案有望在2个月内得到解决。

  不管怎样,对于苹果来说,中国作为其全球第二大市场,公司无疑希望尽快地解决商标纠纷,以免错失最佳销售时间。目前,苹果新iPad已在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发售,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均已上市该款产品。谢湘辉亦表示,双方的和解尚未有结果,苹果若在此之前在中国大陆销售新iPad,对和解不利。如果“硬”上市,深圳唯冠表示将向法院及工商部门申请禁止,并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商标侵权的行为发生。

  但据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信息披露,新iPad已拿到内地入网许可证。而在一些水货市场,新iPad早已悄然入市。(记者刘佳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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