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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金融强省的路径选择与突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8:39 来源: 南方日报
建设金融强省的路径选择与突破

  □刘少波

  广东是中国的经济大省,实体经济基础厚实,但广东金融与实体经济不匹配的问题也更为突出。因此,建设金融强省既是实现广东经济发展形态高级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广东已然是中国的金融大省,有条件进一步推进金融强省建设。

  何为金融强省并无绝对的标准,笔者曾提出十项指标,试图为建设金融强省的努力方向和期望目标作出基本界定。但不论标准如何界定,建设金融强省始终是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个过程的路径选择更具实质意义。

  从政府作用的着力点的角度来说,可供选择的路径有二:一是继续着力从现有的各个方面将金融总量做大并使之逐步变强,如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扩大金融资产总量、拓展金融市场交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延伸金融服务覆盖面等等;二是着力于金融发展方式的转变、金融发展质量的提升以及谋求金融“由大而强”在关键点上的有效突破。两种路径并不矛盾,且后一路径在很大程度上也会表现出前一路径的各种现象形态。但是,两种路径的区别首先表现为发展理念的差异,以及在不同理念导向下对工作重点和抓手的不同选择;其次表现在金融“由大而强”的过程能否发生突破性的演进。

  我们认为,广东今后在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的进程时,不因再局限于第一种路径在金融各领域的单纯量变,而应侧重对第二种路径进行谋划并由此着力。

  第一,积极推进广东金融发展方式转变。首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然要求金融发展方式相应转变。其次,总体而言我国金融业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同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和市场结构高度趋同。因此,仅就金融机构自身发展而论也必须转变金融发展方式。

  第二,着力提升广东金融运行和发展质量。这也是涉及金融体系方方面面的一个综合性问题。目前及未来相当长时期,提升广东金融运行和发展质量应着力于以下方面:一是大力增加并优化金融供给,促使区域金融供给能充分满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金融需求;二是切实降低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使筹资者和投资者能以最低的交易成本完成每一笔金融交易;三是严防金融体系发生系统性风险并实现非系统性风险的可控性;四是大力培育各类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使金融机构能依托自身的内涵式发展实现劳动生产率的可持续提升;五是优化信用环境,打造诚信广东。

  第三,谋求广东金融“由大而强”在关键点上的突破。建设金融强省要以较大的金融总量、较完善的金融体系和较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基础,应当说广东已具备这些基础;与此同时,作为金融强省还需要若干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金融载体,如金融集聚的物理空间载体、金融运行的市场平台载体、金融实力的机构展示载体等,在这些方面广东需要谋求进一步突破。

  为此,一要着力打造、加快推进或强化广州珠江新城国际金融中心区、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广州长堤民间金融服务一条街、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深圳金融中心区、深圳前海金融开放创新试验区、珠海横琴离岸金融创新区等金融空间集聚区的建设,通过金融集聚的物理空间形态支撑金融强省建设。二要积极谋求设立若干全国性或区域性的金融交易大平台。广东应结合国际国内金融发展新趋势在探索性的创新中谋求建设新兴的金融交易平台,目前可考虑积极争取在广东境内设立碳金融交易平台、离岸金融交易平台、科技金融交易平台、房地产金融交易平台等。三要着力培育若干个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金融集团。

  (作者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金融研究所所长)

  本期主持:高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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