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得主要矿业许可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4:25 来源: 商务部网站许可类型
采金许可证(Autorisation d‘Orpaillage)
勘查许可证(Autorisation de Prospection)
小型矿场开发许可证(Autorisation d‘Exploitation d‘une Petite Mine)
其他材料开发许可证(Autorisation d‘Exploitqtion de Matériaux Divers)
勘探许可证(Permis de Recherche)
开发许可证(Permis d‘Exploitation)
目地
开采黄金矿脉
非排他性勘查
开采所有类型的矿脉
以露天方式开采其他材料
以各种方式施工
开发矿物及相关生产
范围/方式
水冲法开采黄金
地面施工
采用手工方式开采
规定地区范围内
25-200m2内地上地下施工
规定地区范围内
有效期
两年,可延期
1年,可延期
2年,可延期
5年,可延期
5年,可延期两次
25年,可延期,直至枯竭
签发人
矿业局长
矿业局长
矿业局长
矿业部长
矿业部长
矿业部长
备注
授予一个乍得公民、或者多个以合伙人或者合作者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乍得公民
不能优先申请开发许可证
授予一个乍得公民、或者多个以合伙人或者合作者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乍得公民
短期临时开采时,有效期最长为1年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开发许可证;非乍得开发企业需与矿业部签订矿业协议,规定税费
条件包括:环境评估;之前未获得勘探许可证的企业也可申请(但需要签订矿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