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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与维权(法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上网与维权(法眼)

  【新闻背景】

  《南方农村报》消息,近日一张“活埋照”引关注。6月14日,“活埋照”的主角,62岁的周老汉称自己有块30年前开荒的林地,位于南方某县石流村与邻县云脚村交界处。2007年,云脚村突然告知他该土地属于云脚村所有,要周归还。2010年12月,云脚村数十名村民砍掉周老汉的4200棵“鸭脚树”,周老汉多次追讨赔偿无果。后周老汉带着儿子,在被毁的林地上挖了个坑把自己“活埋”了将近一个小时。由于当地政府曾承诺帮他追回损失,因此他一直未公开”活埋照”。可是直到现在,也没个结果。在上访维权无果之后,他只好上网维权。

  隐去当事人的名字,我们专心讨论“活埋照”以及上网维权。

  老汉所谓的上网维权,不过是在当地“网络问政平台”上发了一则消息,配了三张照片及几行字。第一张照片是被毁的鸭脚树林,第二张是其臀部伤口照片,第三张就是新闻提及的活埋照了。

  四个半小时后,该市委办网络发言人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处理。谢谢!”但是”活埋照”的威力还是出乎意料,次日记者介入,一周内,消息发布在许多网站和报纸上。政府本想通过网络问政,最终演变成网络过问政事。

  “活埋照”让周老汉的事情大热,这倒也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民众往往被新奇事吸引,越是不合常理、越是能博眼球。一百张毁林照加上一百张露臀照都比不得“活埋照”的耸人听闻。“活埋照”的新奇在于,它是合法的抗议。它没有诽谤官员,没有阻碍交通,没有非法集会,没有散布恐怖信息,甚至也没有自残。它只是一种“创意”,老汉的身体埋在土中,仅头部在外,由此展示一种姿态,让看客将之与古老的酷刑产生联想。

  老汉张贴照片的目的当然是“求关注”,因为这个事件在日常制度环境下是被“潜水”的状态,淹没在大大小小的投诉、上访案件中。它可能被浸泡在正式的程序里,来回折腾,又或搁在某人的案头上,落灰尘,再或随着经办人员的升迁、离职,直至无人问津。事情的解决总要正式制度的介入,但是正式制度有“关注疲劳”,需要额外的刺激。

  必须有网络关注才能问政理政吗?也不尽然。政府对“网络问政平台”的期待是要解决原有制度的效率问题,方法就是使理政的过程公开透明。因此,现在更应关注的,本该是:为什么“网络问政平台”没有反映周老汉问题的具体处理情况,转哪个部门了、哪个人接收了、准备怎么处理、正在走什么程序。可惜当下的关注并不在此。

  “网络问政平台”是架设在现有的制度之上的。它依赖于制度的运作,当然就有制度固有的稳健、保守、程式化的特点,也因此,仍需要网络关注的额外刺激。在这个自动生发的模式中,办事机关从面对上级、下级和当事人,变成办事机关直接面对当事人和全国人民的模式。它建立了一个利益表达和压力传达的“短路”装置,强大的“电流”由于没有了“电阻”,减少了损耗,直通办事机关,事情的解决似乎指日可待。

  如果经过网络问政,周老汉的事件很快得以解决,人们总会问,为什么日常的制度安排不能解决周老汉的问题,既然网络问政如此有效,那么以后是否都要走网络问政的路子,是否要把临时的短路装置作为常用的通路。这取决于制度竞争的结果。制度是在群体满足公共需求的重复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程式化的行为模式的产物,换言之,某种制度存在是以其有效性、有用性为前提的。既然有其他短路装置且不用担心过载,那么正式的制度为什么仍然存在呢?

  因为,上网维权,在收获的同时也意味着失去。维权,不外乎利益表达与压力传导两端。对于前者,上网维权可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对于后者,上网维权改变了负责的方式,由对上级和当事人负责变成对全国人民负责,将理想的政治伦理不打折扣地兑现。但理想不免等同于虚似,网络与理想的合拍也正在此,但人不能只为了一次正义的实现就一直呆在网络里,人总得回归现实,总得忍受官拖延民牵就的非理想现实,没几个人能一直板着权利的面孔过日子。

  因此,在周老汉的选择序列中,正式的制度安排是优先的。他有意无意地保持了谦抑的态度,他大约也认为这种短路装置并非常态,而且“有害”。周老汉要网络问政又急于表态,让正式制度不那么愤怒。这种选择比起其泡制“活埋照”,既有别样的心酸,也是别样的狡狯。卡尔维诺塑造的上了树的男爵,他不肯下来,也可以一辈子不下来,周老汉则把自己埋在泥土下面,但他总得出来,而且他已经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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