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财政只用于重点项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10:29 来源: 商务部网站![MSN财经](http://stimgcn1.s-msn.com/portal/health/content_v2/buffer.jpg)
据越《年轻人报》6月26日报道:越财政部日前建议各部委和地方各省最迟要在7月20日前上交2013年投资发展支出预算。财政部要求,2013年只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项目和重要项目安排财政资金,同时各部委和地方要对已移交的工程和2012年投入使用但资金不足的项目进行监管和安排资金。2013年要完成的重要和紧迫项目也将优先安排资金。剩余资金可向已批准且按进度落实的项目,对于新项目必须是紧急和手续齐全的方可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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