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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游泳卡须防猫腻 市民游泳消费五项注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15:20 来源: 中国网

  又到夏季游泳消费高峰时节,市消委会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市民关于游泳消费投诉增多。针对游泳消费旺季常出现的种种消费安全和问题,市消委会昨发布夏季游泳消费提示,提醒市民注意维权。

  分析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办理游泳卡后不能兑现足额、合格服务;游泳培训班教练专业技能不过关;《卫生许可证》不齐或未按照中国救生协会相关规定配足持证上岗的救生员等。

  一些游泳消费场馆在游说消费者办年卡、月卡时,夸大其优惠性、便捷性,但当消费者交钱后前来消费时才发现,不是因为“有比赛,暂停开放”,“有包场,十分抱歉”,使消费者屡屡费时费力多了周折。而有的消费者发现,游泳卡办时容易退时难,而且有的在卡遗失后被告知“不予补办”。此外,卡过期余额不退、服务未做全、办卡后经营者中途撤场玩“消失”等问题也常让消费者倍感苦恼。

  市民许先生曾向市消委会投诉,他在居住小区游泳池付费游泳时,被泳池里的瓷片割伤右脚,许先生在医院缝了3针,10多天后才得以拆线。除身心都受到伤害外,许先生还承受了因意外受伤带来的医药费开支、10余天的误工损失等,但他在向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后,对方消极应对。而市民柳小姐则反映她在办卡后前往游泳场馆消费,结果被告知当天因有比赛占用场地,暂不接待。更荒唐的是,市民黎女士在为孩子报了一个承诺为10个课时的游泳培训班后,发现教练只教了5节课便不再教授,理由是:已经学会,不用再教。

  针对类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游泳消费“5注意”。一是应到正规游泳场所游泳,因为正规游泳场所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并具备市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能按照中国救生协会规定提供每250平方米游泳馆配备一名救生员的安全保障,且场所内有医务室和专职医务人员。二是儿童游泳需有成人带领,不可把孩子安全完全寄托在服务场所救生员身上。三是应自觉遵守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能在泳池里追逐、推搡或玩“花样跳水”,以免侵犯他人权益并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安全隐患。四是慎重选择游泳培训班,若报班应了解教练是否为持专业技术证照上岗。五是谨慎办理游泳卡,以防遭受退卡难、卡过期款不退、游泳时段限制等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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