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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改革三阶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1:2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杨倩雯

  与以往的监管周期相比,2012年的监管周期的鲜明特色是关注行业有价值和质量的增长。华创证券认为,从年初以来,较好的监管政策组合逐步显现。在负债端以财税支持、恢复行业声誉和消费者教育为主要政策工具,并辅之以中介、保险公司准入收紧以及市场淘汰退出机制,在资产端以市场化为导向,拓宽保险资产运用渠道。这对于改善寿险业“重理财、轻保障”、“负债端的过分市场化、资产端的欠市场化”的颇足特征以及产品高度同质化具有深远意义。

  从过往几年来看,历次保险资金运用改革的启动,都是保险资金利差提升、产品创新的先发要素,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改革也经历了从规范到放开证券类投资,再到放开创新投资三个阶段。

  1995~2003年:

  规范阶段

  这一阶段资金运用严格限制在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渠道。

  

  2003~2006年:

  放开证券类投资阶段

  为了缓解保险资金收益率过低的困境,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以特批形式逐步尝试放宽保险投资渠道,放开了保险资金对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股票等证券化产品的投资渠道,并确立保险资产管理专业化体制,保险资金收益随之走高。

  

  2006~2011年:

  放开创新类投资阶段

  保监会先后放开了保险资金对基础设施、不动产、股权和境外的投资渠道。2010年《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作为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但各项创新渠道的政策细则并未跟进,政策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截至2011年底,长期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占比仅有3.63%和0.56%。

  资金运用渠道放开是保险利差上升的重要推手,也是保险产品创新的有力支撑。2004年以来,保险业发展基本明确了“承保”和“投资”双轮驱动的思路,投资收益成为保险盈利的重要贡献来源。与此同时,投资收益的逐步上升助力保险业率先在资产管理行业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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