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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下调期指保证金至12%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7:59 来源: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应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昨日发布《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通知称,自2012年6月29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2%。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初期,在12%最低保证金标准基础上,中金所实际收取交易保证金进一步上浮达到15%以上,这个保证金水平与国内外主要期货品种相比,其风险覆盖程度最高、最为安全谨慎。

  中金所表示,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较高的保证金标准在抑制投机的同时,也对股指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中金所认为,在当前期现货市场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投资者交易行为日趋理性的背景下,适度下调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中金所决定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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