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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建议就伊春空难罚款河南航空5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16:25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6月29日讯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今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结果公布。报告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建议对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事故当班机长齐全军负直接责任被双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

  调查报告建议,给予河南航空E190机型机长齐全军、时任河南航空运行控制中心经理谭明、时任河南航空飞行技术管理部经理李征、河南航空飞行部经理周勇、河南航空安全监察标准部经理杨卓、时任河南航空客舱部经理刘娟等多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此外,鉴于时任河南航空E190机型副驾驶朱建州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进行责任追究。

  报告称,事故当班机长齐全军,未履行《民用航空法》关于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并且在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建议依法吊销其飞行驾驶员执照,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事故飞机副驾驶朱建州等18名相关责任人也遭处罚。

  报告建议,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分别负间接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事故发生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对河南航空作出暂扣其运行合格证的行政处罚,河南航空重组完成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民航监管机构运行合格审定方可恢复运行。(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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