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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新型操纵:对敲抬高结算价格竟为少交增值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02:0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

  “对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既要集中力量打大打恶打趋势,也要打早打小打苗头。”证监会稽查局一位负责人近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一些证券期货违法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是出现了新的苗头。近期查办的镇江宝尔胜钢铁操纵“螺纹钢1107合约”实现“跨市场套利”就是其中的典型。

  近日,证监会稽查局通报了一起“螺纹钢1107合约”的价格操纵案。在本案中,宝尔胜等两个机构账户利用螺纹钢成交清淡的特点,相互对敲操纵该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价格,借此影响结算价格,并在增值税的环节实现跨市场监管套利,达到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经查,2011年7月14日,镇江宝尔胜钢铁等2个机构账户用对敲及自行平仓交易的手法,双向总成交180手上述合约。该合约是当月到期的品种,在7月14日之前已经连续4个交易日没有成交。按照交易规则,最后的交割价格以7月14日的价格为基准,高于7月13日的价格5.6%。

  通过影响螺纹钢合约的结算价格,宝尔胜多计增值税进项税,少纳增值税超过7.5万元。时任宝尔胜法人代表的黄君称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决策者。

  本案中,宝尔胜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两个期货账户间自买自卖即将到期的螺纹钢合约来操纵交割结算价,致使交割结算价格提高。宝尔胜持仓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时,因合约对应的螺纹钢实物的增值税进项税按照交割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交割结算价格的提高致使增值税进项税被多计,即增值税抵扣增加,从而达到了少纳增值税的目的,实现了跨市场套利。这种操纵方式突破了以往通过操纵期货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通过交易获利的传统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操纵获利方式。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金额虽小,性质却非常恶劣,严重干扰了期货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甚至会对一些没有参与期货交易,但是以期货合约价格为结算基础的现货商造成严重损失。因此,证监会对此类市场操纵行为,一有苗头将严厉打击。

  此外,证监会稽查局还通报了一起操纵硬麦105期货合约的案件。该案同样是利用了硬麦成交清淡的特点,用关联账户相互对敲,影响合约最后的结算价格。

  涉及此案的是胶南市粮食储备库。2011年5月4日,WT105合约成交量为6手(双边),全部系得利斯、青岛田丰、胶南粮库的两两相互交易。以上交易均由刘玉江操作,刘玉江时任青岛田丰法定代表人,原任得利斯商贸部经理,现为山东得利斯水务科技发展公司筹建负责人,与胶南粮库法定代表人系同学关系。胶南粮库操纵WT105合约违法所得1720元。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期货市场以机构套保为主,但一些机构近些年来也开始用操纵手段非法获利,值得关注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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