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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愿意办租赁证房客办不成居住证,驾照也不能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02:18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记者

  王俊伟

  6月29日、30日,河南商报连续两天发出报道,关注“房屋租赁手续费”的合理性,在省内、尤其是郑州市商户中引起强烈反响。

  他们纷纷致电商报记者,诉说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手续费给他们的生活、经营带来的困扰和影响。

  影响生活

  【诉说】

  “考不成驾照了”

  6月30日,商报追问房屋租赁手续费第二篇报道见报当天,来自福建、在郑州做生意的黄先生给商报记者打来电话,诉说最近的苦恼遭遇。

  黄先生已经在郑州做生意六七年了,上周,他孩子要考驾照,需要去派出所办居住证,却办不成。

  原因是,派出所说自从两周前开始,凡是办理居住证的,必须提供房东在房管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然而房东不愿意去备案。

  “房东说他绝对不会去办,因为不但要缴费,以后麻烦事肯定也会很多。”

  【点评】

  房东不备案 监管没办法 租户很受伤

  房屋租赁备案本是一项利于城市管理的好事,相关部门可据此监管房屋的质量,公安部门可以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

  但是,对房东来说,备案也意味着其信息将被公安、工商、税务等多部门掌握,还要缴纳手续费,申报纳税,就很不情愿。

  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应该向房管部门备案,但却没有规定如果不备案,应当怎样处罚,如何查处。

  如此,房东不去备案,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查处,承租方需要这张备案证时,就没法拿到。

  牵累经营

  【诉说】

  “我被无照经营了”

  在之前报道中,一位姓刘的饭店老板称,他的营业执照到期后,没法再办了。原因是工商所要求他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但房东死活不愿意去办这个证明。于是,刘先生就“被无照经营”了。报道发出后,有多位商户给商报记者打来电话,说“被无照经营的不止刘先生一个人”。

  【点评】

  备案的目的能实现吗?

  因为出租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去备案,也因为没有相关部门去督促,而造成承租人变成了“违法经营者”。如果工商部门为此严格执法,追究无照经营者的责任,会造成怎样一个局面?

  有商户直接指出:行政管理部门的目的,无非是想通过给商户设置障碍,让出租人的房屋租不出去,从而让出租人主动去备案,但是,在优质商铺资源稀缺,而执法又有困难的情况下,这个目的能实现吗?

  转嫁税负

  【诉说】

  “税管员让我替房东缴税”

  一位饭店老板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前几天,税局的专管员给我打电话,让我替房东把房屋租赁的相关税缴了。税率很高,他说是租金的30.03%。这税该不该我缴?”

  【点评】

  承租人不该缴,但敢不缴吗?

  房屋租赁的纳税义务人显然是房东,但是房东不照面。

  那举报这个税务专管员怎么样?饭店老板说:“恐怕不敢,我的饭店是定额缴税,每个月究竟是缴3万元还是4万元,还不是专管员说了算?”

  但真按30.03%的税率缴,也太吃亏了。

  因为这是在房东没备案情况下的税率,包括租金收入12%的房产税、5%的营业税、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等,以及最高的一项:扣除税费之后,剩余收入20%的个税。

  但如果能说服房东去备案、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那么会省不少税。而且房子的月租金只有7000多元,没有达到营业税和个税的起征点,可以免征,其他税合起来不足13%,比30.03%少多了。

  然而,这位饭店老板说,不管他怎么说,房东坚决不备案,“估计是房东想得比较多,比较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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